夏威夷將於 10 月 1 日起禁止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的現金轉加密交易
重點速覽
- •夏威夷州長 Josh Green 於 7 月 9 日簽署的《第 224 號法案》將從 10 月 1 日起禁止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營運商接受現金購買數位資產。
- •該法律並未全面禁止這類終端機,且仍允許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換以及將數位資產兌換成美元。
- •夏威夷當局在 2025 年記錄了 92 起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詐欺投訴,導致約 385 萬美元的調整後損失。
- •另外三個州——印第安納州、田納西州和明尼蘇達州——已經對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實施了全面禁令,而夏威夷則選擇了針對特定交易的較窄限制。
- •在該限制生效後,夏威夷居民仍可透過線上交易所、點對點平台和其他受監管的非終端機管道來獲取加密貨幣。

夏威夷即將實施美國最嚴格的州級加密貨幣 ATM 詐欺限制措施之一。從 10 月 1 日起,夏威夷州的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將被禁止接受美元以換取數位資產。
州長 Josh Green 於 7 月 9 日將《第 224 號法案》簽署為法律。該立法規定,任何營運商擁有、營運或管理接受客戶美元以換取數位資產的數位金融資產交易終端機,皆屬非法。
然而,該措施並未全面禁止所有加密貨幣 ATM 的功能。終端機營運商仍可促成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換,以及將數位資產兌換為美元。只有現金轉加密貨幣的購買模式受到針對。
詐欺損失促使立法行動
這項新法律是為了因應與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相關詐欺的急劇增加。夏威夷當局在 2025 年記錄了 92 起涉及此類機器的投訴,調整後的損失達到約 385 萬美元。
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越來越多地被利用於涉及政府人員冒名頂替、虛假投資計畫、技術支援詐騙和其他形式的金融詐欺。在典型案件中,受害者常被脅迫將現金轉換為加密貨幣,並將資金轉移到由不法分子控制的加密錢包中。這些機器接受現金的特性使得資金一旦發送就特別難以追蹤,因為加密貨幣交易是不可逆的,而且錢包的所有權可能難以歸因於個人。
在聯邦層面,FBI 報告稱,全國與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相關的損失高達數億美元,這加劇了州立法者加強消費者保護措施的壓力。全美數以萬計的加密貨幣 ATM 已經被要求作為貨幣服務企業向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註冊,但各州對面向消費者交易的監督差異很大。
夏威夷的做法與完全禁止的州形成對比
夏威夷的針對性限制與其他三個州已經頒布的徹底禁止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的做法不同。印第安納州、田納西州和明尼蘇達州已全州禁止加密貨幣自助終端機。
夏威夷更為窄化的做法意味著,該州的自助終端機產業可能會在 10 月 1 日之後繼續提供有限的服務。然而,營運商將無法再使用詐騙者經常利用的現金轉加密貨幣交易流程。該措施的顯著之處在於它針對的是特定的交易類型,而不是機器本身,這可能會成為其他正在權衡類似消費者保護立法的州可以參考的範本。
該立法反映了美國更廣泛的監管趨勢,立法者正尋求在消費者獲取數位資產的權利與對詐欺日益增長的擔憂之間取得平衡。對於夏威夷居民來說,擁有和交易加密貨幣仍然是合法的,但一旦限制生效,將無法再透過自助終端機用現金購買數位資產。居民仍然可以透過線上交易所、點對點平台以及在自助終端機模式之外營運的其他受監管管道來獲取加密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