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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CEN 撤回自托管钱包与加密货币混币申报规则提案

作者: Crypto Adven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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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inCEN 正式撤回其2020年12月的提案,该提案原本要求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对超过3,000美元的自托管钱包交易进行记录保存,并向该机构申报超过10,000美元的转账。
  • •该机构还放弃了其2023年10月的规则制定程序,该程序原拟依据《美国爱国者法》第311条将国际加密货币混币列为主要洗钱关切,并要求受涵盖机构申报相关交易。
  • •FinCEN 将10月5日的撤回归因于公众意见和特朗普政府的放松监管议程,而针对金融机构的现行《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权限仍然全面有效。
  • •美国的举措与国际趋势背道而驰:泰国目前要求持牌加密货币企业核实自托管钱包的所有权,巴西则规定受监管机构须向 Coaf 申报10,000美元的自托管。
  • •曾反对两项举措的加密政策组织 Coin Center 将此次撤回定性为金融隐私以及美国人直接使用加密货币交易能力的重大胜利。
FinCEN 撤回自托管钱包与加密货币混币申报规则提案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已正式撤回两项悬置已久的规则提案,这些提案原本将对涉及自托管钱包(即由用户直接控制、而非托管于受监管平台上的加密货币钱包)的交易以及加密货币混币行为施加新的申报义务,为2020年和2023年先后启动的监管举措画上句号。

财政部该机构于10月5日宣布撤回,并表示相关决定是在公众意见后作出的。FinCEN 将此举与特朗普政府的放松监管议程以及使数字资产监管更切合实际的努力联系在一起。

此次政策逆转取消了原拟实施的联邦申报要求,而与此同时,其他多个司法管辖区正在加强对受监管平台与用户自控钱包之间资金流动的监管。

悬置近六年,自托管钱包提案被撤回

2020年12月的提案原本要求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收集并保存涉及非受监管金融机构托管钱包的某些交易信息。超过3,000美元的交易将触发涉及客户与交易对手方的记录保存要求,而超过10,000美元的转账则须向 FinCEN 申报。原框架还涵盖由某些外国司法管辖区机构托管的钱包,财政部当时将相关门槛定位为现行《银行保密法》管控措施的延伸。

此次撤回在该联邦框架生效之前将其彻底取消。但这并不妨碍 FinCEN 依据现有反洗钱权限对金融机构或可疑加密活动采取行动。实际上,美国机构仍受提案出台前即已存在的《银行保密法》管控约束,而非承担与自托管交易相关的新义务。

美国的举措与其他地区的新管控形成鲜明对比。泰国近日最终确定了旅行规则(Travel Rule),要求持牌加密货币企业在客户通过受监管平台转移资产时,核实自托管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巴西在交易申报方面走得更远:其新框架要求受监管机构在加密货币于受监管平台与用户自控地址之间流动时,向 Coaf 申报10,000美元的自托管转账。

FinCEN 放弃广泛的加密货币混币提案

FinCEN 还撤回了2023年10月的提案,该提案针对可转换虚拟货币混币行为。该举措依据《美国爱国者法》第311条,将国际加密货币混币列为具有主要洗钱关切的交易类别。受涵盖的金融机构原本须申报其已知、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涉及外国司法管辖区内或与之相关的加密货币混币交易。

FinCEN 最初将该提案与勒索软件组织、受制裁行为者、恐怖组织以及朝鲜国家支持的黑客对混币器的使用联系起来。该机构于10月5日正式将该规则制定程序归类为已撤回。

Coin Center 称撤回是隐私的胜利

对上述两项举措均持反对立场的加密政策组织 Coin Center 表示,两项提案的撤除是金融隐私以及美国人直接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交易能力的一次重大胜利。

该组织此前曾指出,钱包提案将收集并非申报机构客户的人士的信息,而混币框架所依据的定义过于宽泛,可能将合法的隐私保护活动也纳入其中。

自托管的监管待遇在国际上仍然碎片化。西班牙近期将用户自控钱包排除在其 Modelo 721 境外资产申报制度之外,而泰国和巴西则在资产于受监管服务与私人钱包之间流转时,正朝着额外的核实或申报要求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