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大宗商品與外匯農民團體質疑國糧署出售陳化稻米庫存計畫的合法性

農民團體質疑國糧署出售陳化稻米庫存計畫的合法性

作者: Bworld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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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FF與Magsasaka黨團主張,NFA大部分稻米庫存可能超出第12078號共和國法所訂年限,該法僅允許拍賣存放不超過3個月的白米與不超過6個月的稻穀。
  • NFA計畫拍賣約3.7萬公噸、價值11.8億披索的陳化稻米,以騰出倉儲空間容納至少5萬公噸雨季稻穀。
  • 先前兩次公開拍賣均告失敗,首次拍賣僅處分6,500萬披索庫存,其餘透過議價出售。
  • NFA署長Larry Lacson表示,清出陳化稻米將騰出約6.8%倉儲容量,且該機構正在現有65座倉庫之外尋求額外倉儲。
  • 自2019年稻米貿易自由化法通過後,NFA職權已限於透過收購本地稻穀維護國家緩衝庫存。
農民團體質疑國糧署出售陳化稻米庫存計畫的合法性

自由農民聯合會(FFF)與Magsasaka黨團質疑國家糧食署(NFA)出售約3.5萬公噸(MT)、價值11.8億披索陳化白米計畫的合法性,主張大部分穀物庫存的存放時間可能已超出現行法律允許處分的年限。

兩團體援引第12078號共和國法,該法規定NFA白米與稻穀(未碾米)庫存拍賣的年限上限分別為3個月與6個月。根據其地方分會提供的資訊,NFA庫存中可能有大部分已超過12個月。

此爭議發生之際,NFA正依據2019年稻米貿易自由化法(第11203號共和國法)下重新界定的職權運作。該法剝奪了NFA對稻米進口的發照與監管權力,將其職責限於維護國家緩衝庫存,主要透過向農民收購本地稻穀。

FFF與Magsasaka黨團在聯合聲明中還指出,NFA稻米庫存的先前兩次公開拍賣均告失敗,使該機構在收購雨季稻穀之前難以疏通倉儲設施。

首次拍賣後,NFA在價值11.8億披素的稻米庫存中僅成功處分了6,500萬披索,其餘庫存透過議價出售方式處分。

「該機構還必須確保其陳化稻米適合人類或動物食用,」兩團體表示。

NFA方面則表示,將拍賣約3.7萬公噸陳化稻米,以容納雨季收成的至少5萬公噸稻穀,並在庫存變得不適合人類食用之前符合法律要求。

NFA署長Larry R. Lacson表示,清出陳化稻米將在即將到來的收成前騰出約6.8%的倉儲空間。他並補充,除了現有網絡中的65座倉庫外,NFA仍在尋找更多可供租賃或臨時使用的倉儲空間。——Marron Joshua F. Mendo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