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準會依據 GENIUS 法案提出穩定幣發行商資本與贖回規則
重點速覽
- •聯準會為穩定幣發行商提出分級營運風險資本計提:流通穩定幣首 200 億美元課 2%,其後 300 億美元課 1.5%,超過 500 億美元部分課 1%,邊際費率隨發行規模擴大而下降。
- •發行商一般須於兩個營業日內處理贖回;若儲備不足,須通知聯準會,並依矯正計畫補足支持,或清算儲備以贖回流通代幣。
- •穩定幣發行商須每月發布報告,詳列流通穩定幣與儲備組成,並經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由發行商執行長與財務長認證。
- •配套提案為聯準會監管下的銀行建立透過子公司發行支付型穩定幣的申請程序,兩項草案於聯邦公報發布後開放公眾意見徵詢 60 天。
- •聯準會理事 Michael Barr 支持該提案,同時點出利率與外匯風險處理、普遍贖回權及反洗錢執法門檻等待決問題;GENIUS 法案訂於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最終實施規則發布後 120 天(以較早者為準)生效。

美國聯準會為落實 GENIUS 法案,對其監管下的穩定幣發行商提出資本、贖回及其他監管要求。
該法案已要求穩定幣發行商維持一比一的儲備以支持其代幣,並限制其可持有的資產類型,包括現金、銀行存款與短期美國國庫券。法案並留待聯邦監管機構制定更詳細的資本、儲備多元化與風險管理要求。
依據聯準會提案(相關文件),發行商將面臨營運風險資本計提:流通穩定幣首 200 億美元課 2%,其後 300 億美元課 1.5%,超過 500 億美元部分課 1%,此外尚有與信用與營運風險掛鉤的額外資本要求。此分級結構意味著當發行商規模跨越各門檻後,每增發一枚代幣的邊際資本成本隨之下降,規模最大的發行商在其最大的流通部分適用最低費率。
發行商一般須於兩個營業日內處理贖回。若儲備低於法定一比一支持水準,發行商須通知聯準會,並依矯正計畫補足儲備,或清算儲備並贖回流通中的穩定幣——亦即儲備缺口將引發監管升級,而非在發行商照常營運的情況下被吸收。
發行商亦須每月發布報告,詳列其流通穩定幣及儲備的價值與組成。相關揭露須經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並由發行商的執行長與財務長認證,將儲備數據與具名的高階主管簽署責任連結。
另一項提案則為聯準會監管下尋求透過子公司發行支付型穩定幣的銀行建立申請程序,包括須提交營運計畫與財務資訊。兩項草案共同定了已受聯準會監管的發行商的持續義務,以及受監管銀行尋求加入的准入路徑。
該等提案於聯邦公報發布後開放公眾意見徵詢 60 天——這是發行商、銀行及其他回應者在規則定案前設法影響相關要求的正式窗口。
Barr 表示穩定幣在市場壓力期間仍須可贖回
聯準會理事 Michael Barr 週四表示支持該提案,但指出穩定幣要成為可靠的支付工具仍需進一步工作。
「穩定幣只有在各種情況下都能可靠且及時地按面值贖回時,才真正穩定。這包括市場壓力期間——即使原本流動性良好的政府債務,其價值也可能承壓——以及個別發行商或其關聯實體承受壓力的時期。」Barr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Barr 補充,他對提案中儲備資產的限制與標準化資本要求感到欣慰,同時呼籲公眾就該框架是否充分處理利率與外匯風險提供意見。他並表示,最終規則應明確確立普遍贖回權,並對一項標準表達疑慮——該標準將使聯準會在反洗錢缺失未被認定為「重大或系統性」時,無法採取監理或執法行動。綜合而言,他的談話點出利率與外匯風險處理、普遍贖回權,以及反洗錢執法門檻,是意見徵詢期與最終規則須解決的待決問題。
GENIUS 法案訂於 2027 年 1 月 18 日或聯邦監管機構發布最終實施規則後 120 天生效,以較早者為準——因此,此意見徵詢程序產出最終規則的時點,本身就將決定由哪個條件啟動合規時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