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監管機構據報質疑Binance在關閉令下仍持續於歐洲營運
重點速覽
- •在該交易所因缺乏MiCA牌照而被要求結束歐洲業務後,法國、德國和希臘的歐盟國家監管機構正在審查Binance對「反向招攬」豁免條款的依賴。
- •MiCA法規自2024年12月起對加密資產服提供商全面生效,允許在其中一個成員國取得授權的企業向全歐盟範圍提供服務,同時原則上禁止未取得授權的企業在歐盟提供加密資產服務。
- •ESMA官員強調,反向招攬豁免條款的定義十分嚴格,不得被用來規避MiCA的牌照要求。
- •若監管機構認定Binance的營運超出豁免範圍,可能處以罰款或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
- •Binance向《金融時報》表示,該公司正朝取得MiCA授權的方向努力,並遵守其營運所在司法管轄區的適用要求。

據《金融時報》(FT)報導,歐盟監管機構正在審查Binance在歐盟境內持續接觸客戶的情況。此前,這家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因未依據歐盟「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取得牌照,而被要求結束其歐洲業務。
審查的重點是「反向招攬」豁免條款,該條款允許非歐盟金融機構向主動與其建立業務關係的客戶提供服務。據報導,Binance正是依賴這一豁免條款維持其歐洲業務。歐洲證券與市場管理局(ESMA)官員強調,該豁免條款的定義十分嚴格,不得被用來規避MiCA的牌照要求。
MiCA是歐盟規範加密資產市場的全面框架,於2024年12月起對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全面生效。該法規要求企業在其中一個成員國取得授權,之後即可向整個歐盟境內的客戶「通行」提供服務。未取得授權的企業原則上不得在歐盟提供加密資產服務。
包括法國、德國和希臘在內的國家監管機構正在審查Binance對該豁免條款的運用,並已要求該交易所提供資訊。若監管機構認定Binance的營運超出豁免範圍,可能處以罰款或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除了Binance本身,相關審查也可能為監管機構如何嚴格判斷其他非歐盟企業對該豁免條款的依賴設立參考標準,因為該豁免條款旨在適用於有限的、由客戶主動發起的業務關係,而非持續性的歐盟境內營運。
Binance向《金融時報》表示,該公司正朝取得MiCA授權的方向努力,並遵守其營運所在司法管轄區的適用要求。此案凸顯了非歐盟交易所在該法規下的兩條路徑:在成員國取得授權以在全歐盟範圍內提供服務,或將歐洲業務限制在反向招攬的狹窄範圍內。路透社表示無法立即核實《金融時報》的報導,而Binance和ESMA也未立即回應其置評請求。
這一爭議使MiCA下的反向招攬條款受到更密切的審視,因為監管機構致力於防止未取得全歐盟授權的企業,透過原本僅適用於有限、由客戶主動發起業務關係的豁免條款,持續向歐洲客戶提供服務。各國的審查或有助於釐清該豁免條款的實際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