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稱歐盟對Google的10億美元罰款危及美歐貿易關係
重點速覽
- •歐洲聯盟依據《數位市場法》對Google處以8.9億歐元(約10億美元)罰款。
- •監管機構表示,Google在搜尋結果中給予自家服務優於第三方服務的排名。
- •歐洲委員會表示,Google未允許應用開發者引導用戶前往Google Play以外的替代優惠。
- •美國貿易代表Jamieson Greer表示,此項處罰有損跨大西洋貿易穩定的風險。
- •歐盟委員Michael McGrath否認歐洲法規基於公司的來源國進行針對。

歐洲監管機構對Google處以8.9億歐元(約10億美元)罰款,指控該公司給予自家服務優惠待遇。
川普政府表示,此項處罰可能影響美國與歐洲聯盟之間的貿易關係。
美國貿易代表Jamieson Greer在聲明中指出,最新對Google宣布的10億美元罰款,使該公司累計支付的罰款總額超過歐盟總預算的2%。他表示,這個金額比部分成員國向歐盟繳納的款項還要多。
Greer補充道,在向空中巴士提供大筆貸款之後,「很明顯地,歐盟持續針對最具競爭力的美國公司。」
Greer表示,歐盟監管機構的這類行為威脅了與歐洲就政策分歧進行的合理且具建設性的對話。他補充說,「歐盟近期的行動破壞了這些努力,對跨大西洋貿易穩定的延續構成實質風險。」
這項爭議為歐洲數位競爭法規的執行增加了貿易政策層面:美國官員將此處罰定位為影響美國企業的更廣泛模式的一部分,而歐盟官員則表示法規不分來源地平等適用於所有公司。
本週,FOX Business採訪了歐盟民主與法治委員Michael McGrath,他駁斥了該集團根據公司所在地進行針對的說法。
McGrath表示:「我們確實有自己的法律和法規,適用於所有公司,無論它們來自中國、是歐洲公司,還是美國公司。我們相信這套監管體系是平衡且恰當的,並且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執行,絕對不存在基於公司來源國或其他類似因素進行針對的問題。」
Google及Alphabet全球事務總裁Kent Walker在給FOX Business的聲明中回應歐盟罰款,批評《數位市場法》的實施方式。
Walker表示:「DMA的這種實施方式持續破壞日常產品。為了合規,我們不得不移除歐洲人喜愛的即時搜尋功能——例如飯店、航班和餐廳的即時定價和直接可用性——並拆除Google Play上的安全保護措施。
「這不是公平競爭;這是由一小群自私的投訴者推動的產品退化,歐洲企業和消費者承擔了後果。法規應該改善產品,而不是讓產品變得更糟。」
這項罰款是Google首次在歐盟全面的《數位市場法》(簡稱DMA)下被處罰,該法旨在審查大型科技公司在歐洲的營運行為。監管機構表示,Google在搜尋結果中給予自家服務(包括購物和飯店)優於第三方服務的待遇。
本案聚焦於兩個核心領域,涉及用戶和企業如何在歐洲與Google互動:競爭服務在搜尋結果中的呈現方式,以及應用開發者引導客戶前往Google Play以外優惠的能力。
這家美國科技公司也被發現違反了所謂的反引導措施。根據該法規,透過Google Play分發產品的應用開發者應能告知客戶替代優惠,包括可能更便宜的優惠。這些開發者也應能引導客戶前往這些優惠,即使優惠位於Google Play商店之外的外部網站上。
歐洲委員會表示,Google未能遵守該義務。
監管機構表示,已命令Google以「公平且非歧視的方式」對待搜尋結果中的第三方服務。同時表示,Google必須允許透過Google Play商店分發應用的開發者「不僅在Google Play應用商店內部,也在外部向用戶推廣優惠並與用戶簽訂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