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ERC取消電廠裝置容量上限 以增加電力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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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律賓能源管理委員會根據10月9日決議,取消呂宋島每部發電機組600百萬瓦以及維薩亞斯與民答那峨150百萬瓦的既有容量限制。
- •監管機構預期取消上限將鼓勵更大規模的電廠提案、更多投資、更強的競爭、更佳的能源安全以及更具競爭力的電價。
- •在電廠被迫停機導致供應緊張、需求上升之際,維薩亞斯電網於1月至9月下旬錄得123次黃色與紅色警示。
- •擬議計畫仍須接受菲律賓國家電網公司的系統衝擊研究,該公司亦被指示在大型電廠併網前檢視備用容量需求。
- •產業團體PIPPA早前曾要求進行此項檢視,對改革表示歡迎,但呼籲同步改善輸電與相關基礎設施。

在能源管理委員會(ERC)取消裝置容量上限後,菲律賓發電業者現在可以興建更大規模的電廠,此舉旨在擴大電力供應、鼓勵投資,並促進電力產業的更大競爭。
根據10月9日的決議,監管機構取消了呂宋島每部發電機組600百萬瓦(MW)以及維薩亞斯與民答那峨150 MW的既有限制。此上限適用於個別發電機組而非整座電廠,ERC表示,取消上限將使開發商能夠根據市場需求、技術進展與電網容量,提出更大規模的發電廠計畫。
「透過移除過時的容量限制,我們正在為更大的投資與額外的電力供應開創機會,」ERC主席兼執行長Francis Saturnino C. Juan於週三晚間發布聲明表示。
Juan先生表示,允許更大的發電廠可以強化競爭、改善能源安全,並有助於確保更具競爭力的電價。
此項決定之際,該國主要電網,特別是維薩亞斯,正面臨供應緊張與需求上升下的紅色與黃色警示。由於多座電廠被迫停機,維薩亞斯電網在1月至9月下旬期間錄得123次黃色與紅色警示。黃色警示是指運轉餘裕不足以滿足輸電網的應變需求;紅色警示則是當可用供電不足以滿足需求時發布,將提高分區停電的風險。
儘管取消容量上限,擬議計畫仍須符合電網連接要求,並接受由營運該國輸電網的菲律賓國家電網公司(NGCP)或其認可機構進行的系統衝擊研究。該研究將評估每個擬建電廠對電網的潛在影響,包括系統能否在不影響可靠性與安全性的前提下容納其容量。
ERC亦指示NGCP檢視備用容量需求與電力備用容量,以因應更大規模發電廠併入電網。系統衝擊研究與備用容量檢視將共同協助逐案確定電網可承接多少額外的發電容量。
監管機構表示,此項改革旨在確保充足的電力供應、降低短缺風險,並促進競爭以協助長期穩定電價。
「我們的首要任務不僅是增加更大的發電廠,而是確保每一度新增的百萬瓦都能為更可靠、更有效率的電力系統做出貢獻,」Juan先生說。「消費者必須從充足的供應、更低的停電風險與更公平的電費中受惠,同時不得犧牲電網安全,」他補充道。
根據能源部資料,自《電力產業改革法》(EPIRA)——這部於2001年重整國電力產業的法律——實施以來,該國裝置發電容量已從約13,000 MW增加一倍以上,達到約32,000 MW。
菲律賓獨立發電業者協會執行主任Anne E. Montelibano表示,產業界歡迎ERC的舉措,並指出該團體考量國家不斷成長的能源需求,曾要求檢視容量限制。
「我們希望取消容量限制的同時,能搭配輸電網與其他基礎設施的改善,以確保能源從發電到配電的高效輸送,」Montelibano女士接受BusinessWorld採訪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