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司法部監票計畫因「觀察員」與「監督員」用語區別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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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打算派遣1,000名聯邦監票人員,有官員稱這是該部門史上規模最大的選舉行動。
- •根據聯邦法律,助理部長哈米特·希隆僅可部署監督員而非觀察員,但她在訪談中多次使用「觀察員」一詞。
- •觀察員依據《投票權法》擁有明確授權,可進入投票所並觀察選務人員、選民及投票系統;監督員則無進入選舉場所的法律權利,且須遵守州准入規定。
- •今年已有數個州在初選期間拒絕監督員進入投票所。
- •這項監票計畫公布當天,政府為強制各州交出選民名冊而第25次在法庭上敗訴。

司法部派遣人員前往投票所的計畫,正因一個影響重大的用語而受到審視。根據Democracy Docket記者雅各·納特森的報導,負責監督部署1,000名聯邦監票人員的助理部長哈米特·希隆多次將他們稱為「觀察員」而非「監督員」,而在聯邦法律下,這兩者的法律權限有顯著差異。
納特森於週二報導指出,希隆「僅有權部署監督員,而非觀察員」,她的言論「可能是令人憂慮的跡象,顯示司法部可能打算為其計畫部署的1,000名監督員主張遠超過該部門傳統監督計畫範圍的廣泛權力」。
在納特森引用的訪談中,希隆表示:「本部門的聯邦選舉監督員——我應該說是觀察員——與你所見的其他類型觀察員類似,因此他們不會以任何方式干預或操控選舉。」
納特森指出,希隆在訪談其餘部分繼續使用「觀察員」而非「監督員」,並將即將展開的聯邦監票行動定位為「規模最大的司法部選舉觀察行動」。
「這個區別很重要,而她的用語轉換似乎是有意的,」納特森寫道。「根據聯邦法律,監督員與觀察員是聯邦政府可部署的兩種不同的監票人員類型——而觀察員擁有更大的權力。」
觀察員的權力源自《投票權法》(VRA),納特森寫道,他們「擁有明確的法律授權,可進入投票所並在選舉過程的各個階段密切觀察選務人員、選民和投票系統」。相較之下,監督員「沒有進入選舉場所或觀察投票過程任何具體環節的法律授權」。他們受州法律關於投票所准入的規範限制,今年已有數個州拒絕讓他們在初選期間進入投票所。
根據Alternet先前的報導,這項監票計畫公布的當天,政府為強制各州交出選民名冊而第25次在法庭上敗訴。
非營利良政組織Common Cause的投票與公平選區劃分政策總監丹·維庫尼亞於六月接受Alternet採訪時表示,政府的相關選舉措施——要求各州交出選民名冊、派遣司法部官員「觀察」選舉,以及限制郵寄投票——屬於反民主的行為。
「這些措施加總起來,就是要逃避在中期選舉中對選民負任何責任——確保、預先決定一場他認為對自己不利的中期選舉的結果,」維庫尼亞當時表示。「我們知道,從2020年選舉的『大謊言』到煽動暴力叛亂以推翻一場自由公正的選舉,他毫不尊重民主規範、不尊重人民的聲音。這完全是為了他自己的權力和自我。他甚至會不惜投入以保護他的自我和權力,而犧牲公眾的需求。人們正為高油價和生活成本問題所苦,而他毫不在乎。唯一重要的是保住他的權力,至於是否透過民主手段達成,他毫無興趣。」
他補充說:「我認為這一切加總起來,就是要確保他的政黨繼續掌權,並確保他為所欲為——攻擊弱勢社群——的能力完好無損。」
維庫尼亞也主張,政府將選舉行政國家化的部分嘗試是違法的。「我認為其中一些聯邦化、國家化選舉的嘗試明顯違法,」他說。「你已經看到其中一些越權行為被駁回——例如命令獨立機構強制民眾遵守嚴格的選民身分證要求。這已被否決。Common Cause正在法庭上挑戰最新的行政命令,該命令企圖將美國郵政服務變成某種選舉行政機構,並增加更多官僚層級以使郵寄投票更加困難。就總統指揮US的權限而言,這是違法的。就USPS成為某種全國選舉行政機構的權限而言,這遠遠超出國會賦予郵政服務的法律授權。描述郵政服務應從事何種工作的法規,內容是關於郵政服務本身的工作——處理郵件和銷售郵票。這與選舉行政毫無關係。」
Sabato's Crystal Ball編輯凱爾·康迪克上週接受Alternet採訪時詳細說明為何預期川普將在2026年中期選舉中受挫——並可能失去國會一院或兩院的控制權。
「主要是總統低迷的支持率,加上執政黨在中期選舉中通常面臨的困境,」康迪克解釋道。「我也認為,相較於2018年,2026年選民可能有不滿之處更多,因為川普的作為更像一位帝皇式總統,而且無論是經濟還是總統的外交政策選擇,都引發了更多不滿。」
他還說:「一般而言,支持率如此之低的總統,其政黨應會在國會失去大量席次。話雖如此,喬·拜登在2022年支持率也很低,但共和黨的表現並不算好——他們奪下了眾議院,卻未拿下參議院。不過,當時共和黨在綜合民調中的領先幅度,並不如目前民主黨的領先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