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新版行政特權備忘錄遭法律專家警告「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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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就總統行政特權發布了一份8月10日的備忘錄。
- •克萊兒・芬克爾斯坦主張,這份備忘錄可能使在國會或法院程序中強制取得證詞更加困難。
- •她表示,這份備忘錄超出司法部在前白宮法律顧問唐納德・麥加恩爭議中使用的先前論理。
- •芬克爾斯坦援引涉及比爾・柯林頓與理查・尼克森的過往案例,指出法院經常限制特權主張。
- •由於OLC意見對聯邦法官不具拘束力,這份備忘錄的任何法律效力可能將在訴訟中受到檢驗。

美國司法部(DOJ)法律顧問辦公室(OLC)助理部長T. Elliott Gaiser於8月10日發布的備忘錄,涉及總統行政特權(OLC備忘錄)。依照長年慣例,OLC意見拘束行政部門各機關的法律立場,但對聯邦法院不具任何權威,法官仍是特權爭議的最終仲裁者。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教授克萊兒・芬克爾斯坦(Claire Finkelstein)在《衛報》的評論文章中,闡述了她認為該備忘錄指導方針「危險」的原因。
芬克爾斯坦警告:「如果法院接受OLC對總統特權的新詮釋,要傳喚證人就總統可能的不當行為在國會或法院程序中作證,將變得困難許多。賦予總統廣泛權力以在法律程序中阻擋證人,是一種危險的做法,會助長總統及其顧問的貪腐。」
這位賓大法學者指出,川普並非第一位「經常援用特權主張」的美國總統,但她主張,川普政府及其在司法部的盟友正將這種做法推向全新的層次。
據芬克爾斯坦表示:「例如,比爾・柯林頓曾多次援用特權但均未成功,試圖迴避特別檢察官肯尼斯・史塔(Kenneth Starr)的質詢,並避免在寶拉・瓊斯(Paula Jones)提起的訴訟中作證。法院認定,他對要求其出席庭外取證的傳票並不享有豁免。理查・尼克森曾試圖援用特權以避免交出惡名昭彰的白宮錄音帶,但最高法院裁定他仍必須交出。就連湯瑪斯・傑佛遜與喬治・華盛頓也曾以某種形式試圖援用特權。但在法院作出裁決的案例中,此類主張通常無法成立。」
尼克森案判決——美國訴尼克森案(United States v. Nixon,1974年)——至今仍是現代行政特權法理的基礎:該判決承認有限定的行政特權,但同時裁定該特權必須讓位於刑事起訴的需求,而這項特權本身在憲法中並未有任何明文規定。
在川普首任期間,川普的盟友曾試圖援用一種稱為「作證豁免」的行政特權形式,阻止前白宮法律顧問唐納德・麥加恩(Don McGahn)在羅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針對俄羅斯干預2016年大選的調查中作證。據芬克爾斯坦指出,本月這份OLC備忘錄的範圍「遠遠超出」2019年5月20日發布的OLC備忘錄(文件),後者「是為了支持白宮對麥加恩的封鎖而撰寫」。麥加恩爭議最終鬧上法院:聯邦地區法官克坦吉・布朗・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駁回了該立場並命令麥加恩作證,寫道「總統不是國王」,而眾議院的訴訟最終於2021年以和解落幕,麥加恩在此和解下接受了不公開的逐字紀錄訪談。
芬克爾斯坦解釋:「那份備忘錄以總統高級幕僚『是總統的延伸,同樣有權享有免於被迫在國會作證之絕對豁免』的說法,為作證豁免辯護。但該論點不適用於與總統進行諮詢的民間人士。行政特權與作證豁免雖不完全相同,但兩者足夠相似,援用的理由如出一轍,且兩者皆不應適用於非政府顧問。」
這位賓大法學者接著表示:「目前的備忘錄也因其對行政特權歷史先例缺乏坦誠而令人擔憂……。OLC論證的品質為整個聯邦政府乃至私部門的法律實務樹立標準。法律界必須拒絕OLC在此採用的這種以結果為導向的分析,而聯邦法院也必須發揮作用,確保這種法律分析不致成為法律界的常態。」
由於OLC意見對法官不具拘束力,新備忘錄的任何實際檢驗都將透過訴訟而來——正如芬克爾斯坦所述,在法院就特權主張作出裁決時,此類主張在歷史上向來難以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