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司法部建議就塔克洛班校園槍擊案對員警提起刑事指控

司法部建議就塔克洛班校園槍擊案對員警提起刑事指控

作者: Bworld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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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塔克洛班檢方因其配發的用槍據稱被用於校園槍擊案,建議對警察上士Arla Ray Pacencia提出魯莽過失指控。
  • 6月22日發生在聖荷西國立中學的攻擊造成三名學生死亡、至少20人受傷,其中15人為槍傷。
  • 據稱兩名分別14歲與15歲的未成年人涉入此案,兩人各自面臨少年司法制度下的程序。
  • 當局表示,攻擊中使用的槍械均追溯到機構持有人,包括一把警察配發的手槍與一把追溯到保安機構的左輪手槍。
  • 官員對近來學生暴力的模式,以及可能遭受網路激進化或接觸暴力內容,表達了更廣泛的憂慮。
司法部建議就塔克洛班校園槍擊案對員警提起刑事指控

司法部(DoJ)已建議對一名員警提起刑事指控,此人政府配發的槍械據稱被一名兒童用於6月發生在塔克洛班市的校園槍擊案,該案造成三名學生死亡、至少20人受傷。

司法部週二表示,塔克洛班市檢察官辦公室於8月20日建議對警察上士Arla Ray Pacencia提出「魯莽過失致多重殺人及身體傷害」的指控。魯莽過失是《修訂刑法典》第365條規定的準犯罪,涵蓋因過失而非故意行為造成的死亡與傷害;Pacencia並未面臨參與槍擊事件本身的指控。

司法部發言人Raphael Niccolo「Polo」L. Martinez透過Viber向記者表示:「相關起訴書將提交至塔克洛班市地區審判法院的家庭法院。」他說,提交日期尚未確定,因為塔克洛班市檢察官辦公室必須先決定何時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依據《共和國法》第8369號設立的家庭法院,負責審理兒童以被害人或被告身分涉入的刑事案件。

這些指控源自聖荷西國立中學(San Jose National High School)的家長與學生在6月22日槍擊案後提出的申訴;案中兩名分別為14歲與15歲的未成年人,據稱在至少兩間教室內開槍。

據稱,Pacencia是該名14歲少年的姑姑,這名少年涉嫌在攻擊中使用她政府配發的9毫米Glock 17手槍。當局表示,受傷學生中有15人為槍傷,另有5人在隨後的恐慌與混亂中受傷。

另一名未成年人據稱持有一把.38口徑左輪手槍,該槍追溯到宿霧一家保安機構,因此攻擊中使用的兩把武器都追溯到機構持有人——一把是警察配發的用槍,另一把是與民營保安公司有關的槍枝。兩名未成年人均已被拘留,並分別依少年司法制度接受程序;該制度由《少年司法與福利法》(共和國法第9344號,經共和國法第10630號修正)規範。該法將刑事責任最低年齡定為15歲;犯罪時未滿該年齡的兒童免除刑事責任,並須接受介入輔導計畫。

此案發生之際,一系列涉及學生的暴力事件正引發關注。

司法部長Fredderick A. Vida週一在眾議院撥款委員會聽證會上表示,當局注意到近幾個月涉及學生的校園暴力出現某種模式。

上週,三寶顏雅典耀大學國中部一名14歲國二學生據稱在校園內開槍,造成另一名學生死亡後自戕。

內政部長Juanito Victor「Jonvic」C. Remulla先前表示,該名學生在Facebook與另一個網站上直播了槍擊過程。

Remulla在事件發生隔天告訴記者:「從他使用直播影片並放到網站上的模式來看,這名孩子似乎已被激進化。」他並補充,當局正在調查直播槍擊過程的網站。

Vida也警告可能使兒童接觸暴力行為的網路影響,指出有些人企圖將年輕人引入暴力內容與暴力思想遭到放大的網路空間。

目前尚未定案的問題包括:起訴書何時提交家庭法院、兩名未成年人各自的少年司法程序將如何發展,以及對直播網站的調查結果為何。

司法部表示,相信刑事程序將對所有當事人遵循正當法律程序。— Mark Joseph M. Sanche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