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 支持在東協推動加密牌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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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長鵬在 ASEAN Tech Summit Manila 2026 的爐邊談話中支持東協加密企業的監管通行。
- •他表示,已在一個東協市場持牌的企業,不應在進入另一司法管轄區時重新提交完整申請。
- •區域牌照框架可降低合規成本,並讓加密與穩定幣服務更容易跨境擴張。
- •趙長鵬認為,更多持牌平台競爭可改善服務並降低消費者成本。
- •他指出,東協金融領域已存在較狹窄的相互承認案例,但目前仍沒有全區域加密通行證。

幣安共同創辦人趙長鵬(Changpeng “CZ” Zhao)支持在東協推動加密牌照通行,認為已在一個市場受監管的企業,應可透過簡化審批流程進入其他市場,而不是從頭重新申請。
趙長鵬週二在 ASEAN Tech Summit Manila 2026 的 “One ASEAN, One Digital Economy” 爐邊談話中,支持 FinTech Alliance PH 創會主席 Lito Villanueva 提出的監管通行證或牌照可攜性概念。趙長鵬表示,監管機構仍可審查申請人,但不應要求其重新完成另一套完整的牌照申請程序。
區域性的牌照框架可降低合規成本,並使加密與穩定幣服務更容易在東協碎片化的監管市場中運作;成員國各自監管數位資產,企業若要建立區域布局,通常必須面對多重審批流程。這也可能為已在一個市場取得牌照的企業,提供更清晰的路徑進入另一市場,而無需重複相同的審查。
趙長鵬談到跨境協調時表示:「我認為那大多是政治問題」,並補充說技術層面很簡單。他說,讓更多持牌平台競爭,可能改善服務並降低消費者成本。
幣安共同創辦人 Changpeng Zhao(左)與 FinTech Alliance PH 創會主席 Lito Villanueva(右)在馬尼拉舉行的 ASEAN Summit 上。來源:Aubrey Paller
東協已有區域通行的先例
東協目前尚未為加密公司建立全區域通行證,但區域監管機構已在金融其他領域建立過簡化的跨境安排。
ASEAN Capital Markets Forum(ACMF)的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 Framework 允許在原屬司法管轄區獲准的基金,透過簡化授權流程在參與的接收司法管轄區提供。根據 ACMF,該框架於 2014 年率先在馬來西亞、新加坡與泰國落地,菲律賓則於 2021 年加入。
該論壇也在 Professional Mobility Framework 下推出 ACMF Pass。此安排可讓在某一參與司法管轄區取得牌照的合格投資顧問,免再取得另一張牌照,即可快速登記在其他司法管轄區提供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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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計畫比 Villanueva 提出的、且獲趙長鵬支持的通行構想範圍更窄,且仍受接收市場要求約束。不過,它們顯示東協監管機構過去曾透過相互承認與簡化審批深化整合,也因此,隨著更廣泛的區域金融政策持續演變,當前有關加密資產規則的討論正吸引市場參與者關注。
歐盟提供了一個直接的加密資產對照案例。根據 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經授權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在通知其本國監管機構相關國家與服務後,可利用通行權在歐盟成員國之間提供服務。
趙長鵬表示,各國政策與監管方式的差異,使得協調比建立共同技術基礎更困難。不過,他認為,已在一個市場持有牌照的企業,進入另一個東協司法管轄區時,應面臨更寬鬆的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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