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駁回Crypto.com隱私集體訴訟,原告獲30天修改訴狀機會
重點速覽
- •美國地區法官Edward Chen於2026年10月6日發布的命令中,駁回了針對Crypto.com營運商Foris Dax的數位隱私集體訴訟。
- •原告聲稱該公司在作出隱私保證的情況下,仍使用第三方追蹤Cookie監控用戶行為、與外部各方共享數據,並建立全面的消費者畫像。
- •法院認定原告缺乏第三條訴訟資格,因為他們並未主張第三方收集或去匿名化了比一般網站活動實質上更敏感的數據。
- •Chen法官認定,僅違反隱私承諾並不足以使例行網路追蹤構成可訴訟的損害,所收集資訊的敏感性才是決定性因素。
- •駁回起訴的同時准予修改訴狀,原告須於2026年11月5日前提交修改後的起訴狀,以補正訴訟資格方面的缺陷。

美國一家聯邦法院駁回了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Crypto.com營運商Foris Dax的數位隱私集體訴訟,裁定有關網路用戶畫像及違反隱私承諾的指控不足以確立憲法上的訴訟資格。
根據2026年10月6日發布的命令,美國地區法官Edward Chen批准了被告要求駁回原告第一次修正起訴狀(FAC)的動議,同時給予原告30天時間修改其訴訟主張。
全面用戶畫像的指控
該訴訟的核心主張是,Foris Dax使用第三方追蹤Cookie監控用戶行為、與外部各方共享數據,並建立反映用戶偏好和行為趨勢的全面消費者畫像。原告主張,這些追蹤行為侵犯了他們對隱私的合理期待,尤其是在該公司據稱曾保證不會進行此類追蹤的情況下。
Chen法官駁回了這些論點,強調第三條訴訟資格要求因收集敏感個人資訊而產生的實際、具體損害。這一要求是數位隱私訴訟中常見的早期關卡:聯邦法院在審理實體問題之前,會先評估起訴狀是否主張了具體損害,因此關於收集了哪些數據及其敏感程度的指控具體性,可能會在答辯階段就決定案件的走向。
針對用戶畫像的主張,法院承認,根據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判例,例如In re Facebook, Inc. Internet Tracking Litigation,涉及「從搖籃到墳墓」式追蹤的數據揭露可以確立訴訟資格。然而,Chen法官認為,原告未能主張第三方實際收集或去匿名化了比一般非敏感網站活動「實質上更敏感」的數據。
僅憑欺騙並不足夠
法院還審理了原告有關虛假陳述和違反隱私承諾的主張。雖然欺騙性追蹤可以作為將行為提升為「高度冒犯性」隱私侵害的「加分因素」,但Chen法官認定,僅憑欺騙並不能使例行網路追蹤轉變為可訴訟的損害。
「關鍵在於所收集資訊的敏感性,」Chen法官引用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近期的判例寫道。由於起訴狀未能證明收集了特別敏感的個人資訊,法院認定原告缺乏在邦法院提起訴訟的資格。
由於法院無法認定進一步修改將屬徒勞,因此駁回起訴的同時准予修改訴狀,意味著該爭議並未就此終結,而是持續進行,原告可嘗試補正法院指出的缺陷。原告須於2026年11月5日前提交修改後的起訴狀,以解決法院指出的訴訟資格缺陷。修改後的起訴狀將表明他們能否主張第三方收集或去匿名化了實質上更敏感的數據——這是現有起訴狀所欠缺、也是法院為訴訟繼續進行所設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