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ren 與 Warner 稱修訂後的 CLARITY 法案倫理協議仍然不足
重點速覽
- •擬議倫理規則將要求特定官員剝離重大數位資產利益,或將其置於合格盲目信託中。
- •民事處罰將設定為違禁交易對價的 20%,或經通膨調整後的 500,000 美元,兩者取其較高者。
- •根據民主黨工作人員的解讀,州檢察長可以尋求法院命令要求聯邦採取行動,但不能獨立提起相關案件。
- •共和黨提案人表示,草案是在一年以上談判後納入了民主黨要求的 126 項實質修改。
- •參議院預定進行的終止辯論表決需要 60 票才能推進審議,但不會使法案成為法律,也不會確定其倫理條款。

參議員 Elizabeth Warren 在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官方聲明中表示,修訂後《數位資產市場明確法案》的倫理條款是「一片薄弱的遮羞布,根本無法阻止他賺取下一筆 14 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利潤」。
共和黨提案人新增了資產剝離要求、金融處罰,以及州檢察長在相關案件中的作用。參議員 Mark Warner 表示,民主黨已準備反提案,使執法權限的範圍成為可能決定法案能否推進的議題之一。
共和黨做了哪些修改
共和黨提案人表示,最終草案回應了民主黨要求加強利益衝突防護的訴求。Cynthia Lummis、John Boozman 和 Tim Scott 參議員表示,方案納入州檢察長的實質作用,並吸收了早期兩黨倫理提案的大部分內容。提案人的官方摘要說明了修訂後的條款。
根據提案人的摘要,倫理條款將:
- 讓州檢察長參與處理涉及發行或推廣數位資產,或持有其中重大金融利益的受規範官員之案件。
- 要求受規範人士剝離特定重大利益、將其置於合格盲目信託中,或以其他方式遵守擬議限制。
- 將民事處罰設定為違禁交易所收取對價的 20%,或經通膨調整後的 500,000 美元,兩者取其較高者。
提案人表示,該方案歷經一年以上談判,並納入民主黨要求的 126 項實質修改。參議院表決前公布的最終 CLARITY 法案草案,也包含與穩定幣、開發者保護及執法權限有關的修訂。
Warren 不否認草案加入了限制和處罰。她的異議在於,當涉嫌違規涉及總統或其他高級官員時,究竟由誰負責執行這些規定。
執法爭議為何仍然存在
州政府參與不等於直接執法
爭議不只是州檢察長是否出現在立法文本中,而是他們在發現潛在違規後可以採取哪些行動。
根據民主黨工作人員公布的解讀,州檢察長可以請求聯邦法院命令美國司法部長追究涉嫌違規行為,但不能獨立對受規範官員提起相關倫理案件。
這項區分意味著,實際執法行動仍將由美國司法部長負責。共和黨將州政府程序描述為一項有意義的額外制衡;民主黨則認為,這並未建立獨立執法機制,因為州政府仍須依賴聯邦行政部門採取行動。
Warren 稱聯邦官員仍可能阻止案件
Warren 認為,這種架構可能讓由 Trump 任命的官員阻止針對總統的案件繼續推進。她的聲明稱,修訂後的規則賦予政治任命官員「關閉」執法程序的能力。
民主黨工作人員的分析也認為,如果政府道德辦公室出具不存在違規的意見,可能阻止州政府要求聯邦採取行動的嘗試繼續進行。這是民主黨對擬議機制的解讀,而不是已確立的司法語言解釋。
共和黨提案人駁斥倫理方案缺乏效力的更廣泛說法。Lummis 表示,草案將對民選官員及其配偶施加異常嚴格的限制。提案人的官方摘要則將州檢察長程序和金融處罰列為重要新增內容。
因此,分歧在於執法的獨立性,而不是是否存在處罰。只有當具備追究涉嫌違規權限的官員願意且能夠採取行動時,500,000 美元的最低處罰才具有實際意義。
為何 Trump 的加密貨幣業務成為爭議核心
民主黨已將執法問題直接與 Donald Trump 的加密貨幣利益連結起來。有報導稱,Trump 曾與顧問討論 CLARITY 法案的倫理條款,這使白宮的參與成為圍繞最終草案的政治爭議之一。
有關 Trump 迷因幣收益的報導,也成為民主黨主張限制範圍應超越創建新代幣的論據之一。Warren 表示,相關規則還必須涵蓋持續存在的金融利益,以及透過關聯公司或授權安排產生的收入。
這一背景解釋了民主黨為何聚焦於資產剝離、金融利益和執法權限,而不是將禁止發行或推廣新資產視為充分措施。他們擔心,某項規則可能正式限制一種交易,卻讓其他加密貨幣收入途徑繼續存在。
Warner 表示民主黨已準備反提案
The Block 報導,Warner 向 Semafor 表示,倫理條款「遠遠不夠」,民主黨已準備反提案。
在被引用的談話中,Warner 並未提出與 Warren 同樣詳細的執法論點。相反地,他的言論顯示,至少部分民主黨人仍願意就替代文字進行談判,而不是完全拒絕倫理妥協方案。
反提案縮小了剩餘分歧。問題已不再是法案是否應包含倫理規則,而是州政府或其他外部機構是否需要具備獨立採取行動的權限,而不必依賴可能被調查的總統麾下官員。
參議院表決將考驗談判能否繼續
參議院預計於 9 月 15 日美東時間約下午 2:15,就是否對推進至 Calendar No. 423、H.R. 3633《數位資產市場明確法案》的動議援引終止辯論程序進行表決。
終止辯論通常需要 60 票。達到這一門檻將允許參議院開始正式審議法案,但不會使 CLARITY 法案成為法律,也不會將現行倫理條款確定為最終法律內容。
共和黨提案人表示,如果援引終止辯論程序,他們的修訂文本將以替代性修正案的形式提出。參議員隨後可以辯論該方案並尋求進一步修正,包括修改存在爭議的執法架構。
如果表決失敗,將顯示共和黨方案未能取得足夠的兩黨支持以開始審議。表決通過將使法案繼續存在,但也會讓尚未解決的倫理爭議從私下談判轉移到參議院議場。
眼前的考驗因此是程序性的。更困難的問題仍未解答:當一項規範總統的倫理規則,其執法最終取決於總統自己的政府時,這項規則是否具有可信度。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金融或投資建議。立法文本、談判進展和表決時間表均可能變更。
來源:Coind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