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提出穩定幣監管規則:要求全額儲備與一比一贖回
重點速覽
- •這項於2026年10月24日公布的擬議規則,將要求穩定幣發行機構向加拿大銀行註冊,並持有以其代幣掛鉤貨幣計價的儲備資產。
- •發行機構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按一比一比率贖回代幣,贖回費用上限為1%,且任何費用調升前須至少提前七天通知。
- •草案禁止僅因持有穩定幣而支付利息或收益,並禁止將其宣傳為法定貨幣、銀行存款或受存款保險保障的產品,但以交易為基礎的獎勵仍獲准。
- •公眾諮詢將於2026年12月23日截止,目標於2027年秋季實施,此舉是在加拿大2026年3月通過《穩定幣法》之後推出。
- •估計約有30家此前未受涵蓋的支付服務提供商將納入《零售支付活動法》,面臨營運風險管理、保障客戶資金及向加拿大銀行申報的新要求。

加拿大提出新的穩定幣監管規則,要求發行機構向該國中央銀行——加拿大銀行註冊、維持全額儲備,並按面值贖回代幣,因為該國正準備建立一套全面的數位支付框架。
這項於2026年10月24日刊登於《加拿大憲報》的擬議規則,要求發行機構持有以其穩定幣掛鉤貨幣計價的儲備資產,提供一比一比率贖回,並在收到贖回請求後三個工作日內返還資金。穩定幣是設計用來追蹤某種貨幣(如加元)價值的數位代幣,贖回條款是這類法幣支持代幣運作的核心,讓持有人可以將代幣兌換回標的貨幣,而不必依賴公開市場需求。
贖回費用將以贖回金額的1%為上限。發行機構亦須披露收費,並在任何費用調升前至少提前七天通知持有人。
公眾諮詢將於2026年12月23日截止,政府目標於2027年秋季實施。該框架是在加拿大2026年3月通過《穩定幣法》之後推出,適逢包括美國(依其《GENIUS Act》)在內的多個司法管轄區正為法幣支持數位貨幣制定各自的規。
因應主要風險
據渥太華表示,擬議規例旨在因應儲備不足、發行機構破產、風險管理薄弱,以及敏感財務資訊外洩等風險。
規則將禁止發行機構僅因持有穩定幣而支付利息或收益,但以交易為基礎的獎勵將獲准。發行機構亦不得將代幣宣傳為法定貨幣、銀行存款,或受政府存款保險保障的產品。整體而言,這些條款旨在清晰區分穩定幣作為支付工具,與帶有政府擔保或投資型回報的產品。
在消費者保障與競爭之間取得平衡
擬議框架力求使穩定幣在支付和跨境轉帳方面更為可靠,同時避免消費者將其誤認為受政府擔保的貨幣。政府亦希望限制可能削弱數位支付信心的擠兌和脫鉤事件風險——這類風險通常在持有人懷疑發行機構是否持有足夠儲備以應付贖回時出現。
然而,該規則也引發了關於規模較小的加拿大發行機構如何與成熟國際穩定幣提供商競爭的疑問。渥太華承認,規模較小的營運商可能面臨較高的單位贖回成本,這也是擬議費用上限訂為1%的原因之一——儘管現有市場的贖回費用一般約為0.1%。
諮詢文件亦強調了聯邦與省級監管重疊、金融機構的處理方式,以及外國發行機構能否符合加拿大框架資格等關注事項。政府表示,希望透過一致的規則減少監管重複和監管套利,同時在其他司法管轄區擁有實質相似制度的情況下允許豁免。
框架可以如何完善
此次諮詢讓持份者有機會就以下方面爭取更清晰的規則:如何評估可比的外國框架、若發行機構倒閉時儲備資產如何獲得保障,以及在市場壓力期間贖回義務如何運作。加拿大銀行計劃在規例生效前就監管指引進行諮詢。
消費者保障組織亦呼籲提供更強的工具協助用戶比較穩定幣,包括可能建立評級制度。渥太華並未提出強制性評級,理由是國經驗有限,且其額外效益存在不確定性。不過,草案將要求發行機構建立投訴處理程序,並公布有關其代幣、政策和贖回條款的資訊。
支付服務提供商納入規管範圍
該提案亦會將某些使用穩定幣的支付服務提供商納入加拿大《零售支付活動法》的規管範圍。政府估計,約有30家此前未受涵蓋的提供商將面臨額外要求,包括營運風險管理、保障客戶資金,以及向加拿大銀行申報。
渥太華面臨的挑戰,將是確保儲備、贖回和披露要求切實可執行,同時不會造成不必要的准入障礙或令市場在各司法管轄區之間碎片化。就外國制度認可、適度合規成本和有效消費者披露提供清晰指引,或有助於調和這些目標。
資料來源:Bitcoin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