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擬更新船用燃料法規以納入生質燃料與液化天然氣
重點速覽
- •ANP於7月27日發布草案,擬更新第903/2022號決議,該決議規範在巴西銷售的船用柴油及船用燃料油規格。
- •擬議修正案將批准B100船用生質燃料供船舶日常使用,並認可HVO、綠色柴油及天然氣製油(GTL)為無需改裝引擎即可直接替代使用的燃料。
- •在新框架下,生質燃料混合監管將從事前授權要求轉為授權混合公司的通知制度。
- •甲醇、氨、氫和乙醇在加注前仍須獲得ANP試驗性批准,而LNG將轉至獨立的授權程序。
- •公眾諮詢至9月10日截止,並訂於9月23日舉行公開聽證會討論擬議的法規更新。

巴西已針對其船用燃料法規的擬議修正案展開公眾諮詢,此舉將擴大生質燃料及替代船用燃料在該國航運領域的使用。
巴西國家石油、天然氣及生質燃料局(ANP)於7月27日發布草案,擬更新第903/2022號決議,該決議規範了在巴西銷售的船用柴油及船用燃料油的規格標準。
國際律師事務所Mayer Brown於週三在其網站上表示,該草案將使巴西的船用燃料規格與ISO 8217:2024接軌,並支持該產業的能源轉型。
擬議修正案之一為允許最高B100(100%船用生質燃料)供船舶日常使用,而非僅限於特殊情況。此舉對巴西意義重大,該國是全球最大的生質燃料生產國之一,已為國內道路燃料市場供應由大豆油及其他原料提煉的生質柴油。
監管機構還計劃將HVO、綠色柴油及天然氣製油(GTL)燃料認可為可直接替代使用的燃料,無需對引擎或加注基礎設施進行改裝。
該提案將以授權混合公司的通知制度,取代目前生物燃料混合須事先取得ANP授權的要求。
甲醇、氨、氫和乙醇在加注前仍須獲得ANP的試驗性批准,而LNG則將轉至獨立的授權程序,以反映已建立技術標準的適用性。
這些變革正值全球航運業致力於實現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戰略目標,即於2050年前後實現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巴西的法規更新將使其規則與國際標準更趨一致,並為其海事領域已有的生質燃料營運提供更明確的框架。
公眾諮詢至9月10日截止,公開聽證會訂於9月23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