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即數位房地產:摘錄自 Leon Wankum《Digital Real Estate》一書
重點速覽
- •Strategy 執行董事長兼共同創辦人 Michael Saylor 曾將投資比特幣比作在城市發展初期購買曼哈頓市中心房地產。
- •比特幣的供應量由內建於開源程式碼中的規則設定為 2,100 萬枚上限,發行量約每四年減半,最後一枚新比特幣預計於 2140 年左右問世。
- •每一枚比特幣可分割為一億個「聰」,並可在幾分鐘內於全球轉移,不同於固定的實體土地地塊。
- •不同於可產生收益的房地產,比特幣不產生營運現金流,文中將其描述為一種稀缺數位資產,可作為長期儲蓄工具,並日益成為抵押品。
- •2024 年 1 月獲准的美國掛牌比特幣現貨 ETF,以及將比特幣作為主要財庫儲備資產的 Strategy 等公司,已擴大了傳統金融接觸比特幣的管道。

比特幣可以透過與房地產的類比來理解。
Strategy(前身為 MicroStrategy)執行董事長兼共同創辦人 Michael Saylor 曾將投資比特幣比作在曼哈頓市中心發展初期購買房地產。隨著人口、商業與文化活動在此聚集,對有限土地的需求急遽上升,使房地產價值大幅攀升。全球許多最富有的家族,正是透過持有稀缺房地產而累積財富。當有限的東西需求高漲時,其價值便會上升。正如一句常被歸於馬克·吐溫的名言所言:「買土地吧——他們已經不再製造土地了。」
稀缺性在決定價值上扮演核心角色,這也是人口稠密地區的房地產比人口稀疏地區更昂貴的原因。房地產具有效用價值——可供居住或生產使用——但其價格主要是由精華地段土地供應有限所驅動。在曼哈頓、倫敦、上海、孟買、巴黎、北京、東京或威尼斯,可興建的房產數量就是那麼多。最終讓這些地段變得珍貴的,是其上所發生的一切:人群、資本、創意與活力。當一座城市蓬勃發展——無論是透過人口增加、商業活動成長或文化影響力提升——對稀缺土地的需求都會激增。
土地的價值不會憑空上漲;它之所以上漲,是因為土地承載了一層不斷擴大、難以複製或搬遷的經濟活動。法幣貨幣擴張進一步放大了這一動態,將愈來愈多的流動性導入房地產,使名目價格遠高出單靠效用與收益能力所能支撐的水準。投機等市場機制,以及對價格上漲的普遍預期,則強化了這種稀缺性並加深了這一認知。
比特幣遵循類似的邏輯運作。就像精華地段房地產一樣,隨著愈來愈多的人、資本、經濟活動與信任在其周圍累積,比特幣的價值也隨之提升。與此同時,建立在其上的經濟網路——例如閃電網路(Lightning Network)等旨在讓比特幣轉帳更快速、更低成本的金融基礎設施,加上全球採用、流動性與數位連結——能夠透過數位網路持續向全球擴張,而無需相應擴大底層的貨幣基數。網際網路上的採用是全球性且持續不斷的,遠快於受地理條件限制、經濟擴張受限的實體世界。
但兩者存在一項關鍵差異。房地產的價格取決於開發潛力、地段特定效用與相對稀缺性,而這些因素經常因法規與政策決策而加劇。政府干預措施——例如對投資人的租稅優惠、土地使用分區法規,以及受限的建築許可——可能人為限制供給,推高價格。投機行為與對價格持續上漲的普遍預期,進一步放大這些動態,使稀缺性顯得比實際更為絕對。相較之下,比特幣的稀缺性是絕對的:其供應量固定為 2,100 萬枚,不受政策決定或政治干預影響。這一上限並非來自任何機構的承諾,而是內建於比特幣開源程式碼中的規則,由運行該軟體的分散式電腦網路執行,任何選擇運行該軟體的人都可以驗證。新比特幣依預定時程進入流通,發行量約每四年減半,最後一枚新比特幣預計於 2140 年左右問世。房地產的人為限制,突顯了在資產評價中區分天然稀缺與人造稀缺的重要性。
持有比特幣,就好比在一個不隸屬於任何政府或地理區域、持續成長的無國界經濟中持有一塊土地。隨著愈來愈多人與企業採用比特幣,這塊數位「土地」的價值也隨之增加。差別在於流動性——這塊數位土地不受任何地點束縛,可在幾分鐘內於全球轉移。不同於土地,比特幣能夠快速、低摩擦地將價值轉移到世界任何角落,僅受限於網路狀況與流動性條件。此外,土地以固定的實體地塊存在,而每一枚比特幣可分割為一億個稱為「聰」的單位,因此固定的總供應量仍可在日益增加的持有者之間分割。
持有比特幣提供了參與全球經濟的新方式。比特幣雖然運行於全球網路,其影響卻是地方性的。透過讓個人無需中心化許可即可持有與轉移價值,比特幣使人們能夠參與較不依賴機構的經濟體系——這些機構可能施加限制、排除參與者,或單方面更改規則。
比特幣的記帳模式進一步強化了與房地產的類比。在傳統銀行帳戶中,價值以由機構持有的餘額形式記錄。在比特幣中,所有權則由對個別定義單位——即未花費交易輸出(UTXO)——的直接控制權來定義,並記錄在網路上。每一枚比特幣都可以被想成一塊土地,在花費之前都處於持有者的控制之下。一旦花費,該地塊便消失,並為收款方產生新的地塊。每個 UTXO 都可以在未來的交易中獨立轉移或合併。其結果是一張不斷演變的所有權地圖,由密碼學而非機構權威所保障。
這個類比有其極限。比特幣不同於用來產生收益的房地產。比特幣不產生營運現金流,最適合被理解為一種稀缺的數位資產,其價值在於絕對稀缺性與選擇性,而非收益。但如同房地產,比特幣可作為長期儲蓄工具,並日益成為抵押品,能夠支持信用創造與更廣泛的經濟活動,同時吸收貨幣需求。這一角色伴隨傳統金融的新進場管道而發展:2024 年 1 月獲准、於美國掛牌的比特幣現貨 ETF,讓傳統券商帳戶得以直接接觸該資產;包括 Strategy 在內的上市公司,也將比特幣作為其主要財庫儲備資產。這使得房地產成為理解比特幣在資本市場與貨幣體系中角色演變的有用框架。
本文摘錄自 Leon Wankum 的著作 Digital Real Estate(《數位房地產》),首發於 Bitcoin Magazine,作者為 Leon Wank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