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俄羅斯央行擬要求銀行揭露客戶加密貨幣持倉

俄羅斯央行擬要求銀行揭露客戶加密貨幣持倉

作者: Cryptopolitan·

重點速覽

  • •俄羅斯中央銀行已提出修訂草案,要求金融機構在官方證明文件中列入客戶的加密貨幣持倉。
  • •若獲採納,銀行將自2027年7月1日起申報客戶目前的加密貨幣持倉、出售所得及挖礦收益,機構將有過渡期調整合規流程。
  • •該提案以9月1日生效的《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法為基礎,該法將加密貨幣投資與交易合法化,同時禁止用於國內支付。
  • •在新框架下,非合格投資人每年經單一中介機構的購買額度不得超過4,000美元,轉帳至非託管錢包被禁止,且所有國內交易必須經授權平台進行,加密貨幣須存放於國家核准的託管機構。
  • •俄羅斯估計價值440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市場將分階段監管,由俄羅斯央行核發牌照、羅斯金融監察局識別可疑資金流動、聯邦稅務署確保稅務合規。
俄羅斯央行擬要求銀行揭露客戶加密貨幣持倉

莫斯科正致力加強對加密貨幣持有人的監管,俄羅斯中央銀行(CBR)計畫要求金融機構在官方證明文件中列入客戶的加密貨幣持倉。此類文件用途多元,且常伴隨公務員與政府官員作為防腐措施所申報的收入與財產聲明。

俄羅斯央行將強制揭露加密貨幣資訊

俄羅斯央行希望商業銀行與金融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中載明加密貨幣資訊。這些文件涉及客戶的支付帳戶與銀行存款,通常在帳戶持有人需向其他機構申報餘額時開立。

根據提案,監管機構也將列明俄羅斯法律所定義的「數位金融資產」,例如發行於私有區塊鏈上的代幣與代幣化證券。

該計畫載於莫斯科貨幣當局近期公布的一份草案中,當地加密貨幣新聞媒體Bits.media與RBC Crypto於本週二援引了該草案。草案修訂了俄羅斯央行現行指令中有關公務員向國家申報個人收入與財產時所需文件的數據規定。俄羅斯議員及其家庭成員,以及央行與所有國營企業的員工,同樣有義務提交這類「反腐」申報。實際而言,此修訂將使數位資產持倉與銀行餘額一同納入俄羅斯國家現行追蹤官員申報財富的同一份文件。

若照案通過,該指令將要求金融機構自2027年7月1日起揭露客戶目前的加密貨幣持倉、出售所得及挖礦收益。此一生效日期為銀行及其他適用機構留出過渡期,以便將數位資產申報納入其合規流程。由於文本仍為草案,其最終版本將決定機構申報範圍的確切內容。

據Cryptopolitan報導,俄羅斯銀行提出的修訂以今年9月1日生效的新法《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為基礎。該法案於7月經俄羅斯國會兩院通過,並於8月初由普丁總統簽署,是俄羅斯首次嘗試全面的加密貨幣監管。它將投資、交易及兌換為法定貨幣等關鍵加密貨幣交易合法化。雖然不禁止俄羅斯人持有加密幣,但禁止其在國內支付中使用。此揭露提案符合該法確立的分階段推行機制:先制定總體規則,再由政府機關細化次級法規。

俄羅斯法規限制加密貨幣使用

在新框架下,企業與公民如今可以買賣加密貨幣,但非合格投資人每年經由單一中介機構的購買額度不得超過4,000美元。轉帳至非託管錢包則被禁止。居民獲准將數位貨幣匯往國外並用於跨境結算,顯然是為了規避西方因烏克蘭戰爭而實施的制裁所帶來的法定貨幣限制。

然而,在該國管轄範圍內的所有交易都必須經由授權交易平台處理方視為合法,且加密貨幣必須存放於國家核准的數位託管機構。

俄羅斯加密貨幣市場數位資產持倉估計價值440億美元,將分階段納入監管:已生效的數位貨幣法確立總體規則,同時由政府機關制定次級法規。在此框架下,俄羅斯央行負責市場參與者的註冊與牌照核發,包括制定合規標準與投資人資格標準。該貨幣政策監管機構負責監督加密貨幣在俄羅斯經濟中的流通,而聯邦金融監察局(Rosfinmonitoring)負責識別可疑資金流動。聯邦稅務署(FNS)則負責確保加密貨幣投資人繳納稅款。銀行將揭露的項目——目前持倉、出售所得與挖礦收益——與FNS負責確保的稅務合規相關數據重疊。

俄羅斯居民有義務申報涉及非由國內託管機構管理之地址的交易,且所有交易必須完全透過持牌中介機構進行。非法流通及其他違規行為的罰則將於明年夏天前確定,使該監管制度的執法工具之一仍有待界定。

據RBC指出,俄羅斯聯邦政府連同財政部(Minfin)及其他部門也深度參與監管程序。

儘管首次將加密貨幣合法化,莫斯科顯然仍在限制其使用,同時推動數位盧布的廣泛採用;數位盧布已於9月初正式對公眾開放。本週另有媒體報導指出,俄羅斯可能效法中國推廣數位人民幣的做法,透過提供折扣、紅利甚至現金回饋來激勵活躍用戶使用其國家發行的數位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