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加密税法案未纳入挖矿与质押奖励递延纳税条款
要点速览
- •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定于周三审议114页的《数字资产税收确定性法案》(H.R. 10357)。
- •该法案未纳入一项本可让矿工和质押者将奖励纳税推迟至代币出售时的条款。
- •若无该条款,挖矿和质押奖励在收到或被控制时即需纳税,可能早于代币兑换为现金之时。
- •保留的措施包括验证者奖励按普通收入处理、最高10美元交易手续费不进行税务确认、美元稳定币和数字资产贷款的特殊规则、扩展的洗售规则以及自愿披露计划。
- •包括区块链协会在内的行业团体敦促国会保留递延条款,认为在出售前征税会给矿工和质押者造成流动性问题。

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将于周三审议一份114页的加密税收一揽子法案,其中未纳入一项本可让矿工和质押者在代币出售前递延奖励纳税的条款。
该法案即《数字资产税收确定性法案》(H.R. 10357),于周一连同委员会的审议通知一并公布——审议是委员会成员在法案提交众议院全体表决前辩论并修改文本的环节。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未纳入众议员Mike Carey于6月提出的《挖矿与质押税收明确法案》中的奖励纳税时点条款。
该条款本可让纳税人进行选择:在收到新铸造代币时将其确认为收入,或将其视同自创财产、仅在出售时纳税。若无此条款,挖矿和质押奖励在收到或被接收方控制时仍需纳税——这可能在代币尚未兑换为现金之前。
此次审议正值参议院权衡是否推进《CLARITY法案》之际,该法案将决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如何划分对美国加密市场的监管职责。
保留条款涉及手续费、稳定币和洗售规则
该法案确实保留了部分挖矿和质押措施。它将区块链验证者活动的收入归为普通收入,明确该收入的来源地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并允许符合条件的投资信托在不丧失信托地位的情况下质押数字资产。普通收入处理将验证者奖励与工资归入同一类别,而来源地问题对在美国境外运营的验证者影响最大。
该法案还将防止纳税人在使用加密货币支付不超过10美元的网络或交易手续费时确认损益,因此小额手续费支付本身不会触发应税损益。法案为符合条件的美元稳定币提出了特殊税务处理,并允许符合条件的数字资产贷款不被视为应税出售。
其他条款将为交易广泛的加密资产提供简化会计处理,将洗售和推定出售规则扩展至数字资产——该框架在证券领域阻止纳税人在卖出资产后迅速回购以申报亏损,或在不确认收益的情况下锁定利润——并为寻求纠正以往数字资产税务违规行为的纳税人设立自愿披露计划。
行业反弹
今年6,委员会在数字资产税收听证会之前分发了七份加密税收草案。这些提案涵盖稳定币、挖矿、质押以及旨在减轻加密交易税务申报负担的措施。
当时,区块链协会、加密创新委员会和数字商会敦促国会按原样通过Carey的法案。这些组织认为,在奖励尚未出售时即征税会给矿工和质押者造成流动性问题,并且他们反对一项原本会将递延期限制为五年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