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加密“旅行规则”要求验证自托管钱包
要点速览
- •泰国持牌数字资产运营商必须核实通过受监管平台转移所使用的自托管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 •新的旅行规则要求收集、传输客户和交易对手信息,并至少保存五年。
- •自我托管仍然允许,该规则适用于持牌中介,而不是禁止直接的钱包对钱包转账。
-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反洗钱办公室协调了该框架,以应对洗钱、恐怖融资及相关犯罪。
- •相关要求将于2027年2月27日生效,给予持牌运营商时间建设所需合规系统。

泰国已敲定新的加密转账规则,要求持牌数字资产企业在客户通过受监管平台发送或接收数字资产时,核实自托管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这项《数字资产旅行规则》由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9月2日发布,将于2027年2月27日生效。该框架涵盖客户和交易对手信息、钱包验证、交易监测以及长期记录保存。
自托管钱包转账面临所有权核查
每当数字资产转移时,持牌数字资产运营商都需要收集客户及其交易对手的信息。
涉及自托管钱包的转账要求运营商核实该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受监管机构之间的转账还要求核查交易对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以及交易路径中涉及的任何中介运营商。
当资产转移至另一家受监管机构时,发起方运营商必须在转账指令中同时传递发送方和受益方信息。每笔数字资产交易随附的记录必须至少保存五年,并以便监管机构能够及时调取或审查的格式保存。
自我托管本身仍然允许。新的义务落在资产进入或离开平台时的持牌中介身上,而不是禁止用户持有私钥或在自托管钱包之间直接转移资产。
泰国此前已在6月的咨询中提出相同的钱包验证框架,当时交易所、经纪商、托管机构及其他运营商被要求在7月10日前就拟议要求提交意见。
由于该规则针对的是转账环节而非自我托管本身,它为受监管平台增加了一层合规要求,同时保留了直接钱包对钱包使用。这一区别对交易所和托管机构尤为重要,因为它们必须能够识别交易另一端钱包的控制方,尤其是在跨平台转账与记录保存和监测义务日益关联的情况下。
泰国收紧加密反洗钱控制
随着当局扩大针对洗钱、恐怖融资和技术相关犯罪的控制措施,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与泰国反洗钱办公室协调这些规则。
该国还加大了对稳定币流动的审查。泰国监管机构最近对大额USDT交易进行了审计,原因是担忧境外卖家、跨境转账以及旨在掩盖实际受益所有权的交易结构。
此次合规推进还伴随着另一宗争议:两名泰国商人在美国联邦法院挑战一笔4240万美元USDT冻结。其诉讼聚焦于在调查人员获得扣押令之前,Tether冻结自托管USDT的能力,显示出钱包控制、稳定币发行方与执法调查之间日益交织的关系。
规则将于2027年2月27日生效
泰国在2026年3月至7月期间通过咨询制定了该框架,随后于8月25日发布最终通知。
这些要求使受监管的加密转账更接近FATF关于发起方和受益方信息的标准。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秘书长Pornanong Budsaratragoon表示,该框架旨在减少持牌数字资产企业被用于洗钱和恐怖融资,同时提升泰国与国际市场的连接性。
持牌运营商须在2027年2月27日前建立钱包验证、信息传输、交易对手核查和交易监测所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