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宏观经济灾后复苏之外:灾害后的税务减免

灾后复苏之外:灾害后的税务减免

作者: Bworldonline·

要点速览

  • 因风暴、洪水、火灾和海损等事件造成的灾害损失,如受损财产用于纳税人的经营且损失未获保险或其他补偿,可能可以扣除。
  • 纳税人必须在灾害发生后45天内向BIR提交损失宣誓声明,并保留照片、库存记录、评估报告和维修估价等支持性资料。
  • 捐赠只有在向合格受赠方进行并辅以捐赠契约、受赠确认、转移凭证和价值证明等文件时,才可能享有有利税务处理。
  • RMC No. 10-2026要求现金捐赠的支持文件在30天内提交BIR,并确认仅现金捐赠通常不需要eCAR。
  • 除非法律或法规另有明确减免,捐赠货物可能触发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则;COVID-19期间的部分捐赠在Bayanihan法及相关规定下获得了豁免。
灾后复苏之外:灾害后的税务减免

台风、洪水、火山喷发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是菲律宾反复出现的现实。近年来,这些事件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不断上升,凸显了社区和企业的脆弱性。除了直接且可见的人力和经济损失之外,灾害还可能摧毁库存、损坏设备、影响设施、扰乱供应链,并在恢复所需重大投入的关键时刻挤压财务资源。

灾害过后,关注点自然会转向紧急援助、保险理赔和运营恢复。然而,税务减免往往是恢复过程中被忽视的一环。菲律宾税制提供若干减免机制,有助于缓解灾害带来的财务冲击,但这些措施并非自动适用。它们需要及时行动、妥善文件,以及对适用税务规则的充分理解。实践中,能否主张减免往往不仅取决于是否发生损失,更取决于纳税人能否按照菲律宾国内税务局(BIR)的要求对损失进行证明和记录。再加上菲律宾的保险普及率相较地区同业仍然偏低,许多企业承担的未投保损失原本可以通过税前扣除加以缓解。

灾害损失扣除

灾后最重要的税务减免措施之一,是灾害损失扣除。根据税法,因风暴、洪水、火灾、海损和其他灾害造成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要符合扣除条件,必须满足若干要求:受损财产必须与纳税人的贸易、经营或职业有关;损失必须发生在纳税年度内;损失不得由保险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弥补;并且纳税人必须遵守相关的证明与申报要求。

这一减免对资产密集型企业尤其重要。灾害可能损坏库存、机械、设施及其他经营资产,造成同时影响现金流和应税所得的损失。虽然保险赔付可以部分抵消损害,未投保或未获补偿的损失在符合适用规则的前提下仍可能允许扣除。因此,企业应尽早评估潜在的灾害损失主张,在受损资产被维修、报废或更换之前,以及在重要证据变得难以取得之前,尽快展开处理。

有一项关键合规要求常被忽视:纳税人必须在灾害发生后45天内向BIR提交损失宣誓声明(Sworn Declaration of Loss)。妥善文件仍然至关重要:事件发生前后的照片、库存记录、维修估价、评估报告、保险文件、会计记录及其他支持性证据都应保留,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价值。若缺乏这些资料,在税务稽查中该项扣除可能被否决。

捐赠的税务处理

灾害往往会引发私营部门的大量支援。企业会向受灾社区提供现金捐赠、救济物资、药品、设备及其他援助。这些举措值得肯定,但纳税人不应假设所有捐赠都自动享有有利税务待遇。为支持可扣除性,捐赠通常应向合格受赠方进行,并辅以适当文件。视捐赠性质及受赠方而定,纳税人可能需要捐赠契约、受赠方出具的证明或确认、转移凭证、库存记录,以及证明受赠财产价值的文件。菲律宾拥有完善的合格受赠机构网络,包括经菲律宾非政府组织认证委员会(PCNC)认证的机构,通过这些实体进行捐赠有助于确保有利的税务处理。

随着税务备忘通告(RMC)No. 10-2026的发布,这一问题变得更为重要。该通告明确了适用于现金捐赠的税务处理、文件要求及赠与税合规义务。其中,通告要求捐赠人在捐赠之日起30天内向BIR提交规定的支持文件。通告也确认,向经认证的受赠机构作出的捐赠可支持所得税扣除申请,而且仅以现金形式进行的捐赠通常不需要电子注册授权证书(eCAR),因为现金并非可登记财产。

捐赠货物的增值税影响

纳税人还应注意捐赠货物所涉及的增值税(VAT)影响。根据经修订的《国税法》第106(B)条,某些货物的转让或处分即使未实际出售、且未取得对价,也可能被视为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交易。因此,出于慈善或人道目的提取库存,在一般规则下可能引发增值税后果。

认识到需要鼓励私营部门参与救援工作,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对这些规则提供了减免。在COVID-19疫情期间,第11469号共和国法案,即《Bayanihan to Heal as One Act》,以及其实施细则Revenue Regulations No. 9-2020(后经修订),在规定条件和文件要求下,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用品、设备、食品及其他货物捐赠排除于增值税和视同销售处理之外。

这些措施说明了税收政策如何用于支持灾害响应和人道主义行动。不过,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则的减免通常只在法律或法规明确规定时才可适用。因此,纳税人应依据捐赠发生时适用的具体法律框架和要求,评估捐赠的增值税处理。

向员工、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援助

企业还应评估向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援助的税务影响。根据具体事实,缺乏充分对价的转移可能引发赠与税问题。此外,可扣除的经营支出、员工福利支出、促销活动与捐赠之间的区分,可能带来重大的税务后果。例如,公司可能无偿发放库存、免除应收款项,或在既有员工福利计划之外提供援助。这些行为可能出于商业合理性或人道考量,但纳税人应确保文件能够支持交易的商业目的以及所采用的税务处理。

让慷慨与合规并行

实际启示是,慷慨与合规应同步推进。在灾害响应情境下,速度与结构同样重要。拟申报灾害损失扣除或捐赠扣除的企业,应尽早让财务、税务和法律团队介入。企业应及时记录损失、识别合格受赠方、保留转移凭证、评估增值税和赠与税影响,并使救援行动与既有税务要求保持一致。

虽然税务减免未必能够完全抵消灾害的经济影响,但它可以在恢复过程中提供有意义的支持。随着气候相关事件变得更加频繁和严重,灾害准备不应仅限于物理和运营恢复计划。对企业而言,了解可用的税务减免措施,已不只是合规事项,而是企业韧性与恢复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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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la Dayag为Isla Lipana & Co.税务服务部经理,该公司为普华永道全球网络在菲律宾的成员机构。delila.l.dayag@pw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