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加密货币台湾金管会拟对非银行稳定币发行人设定新台币3亿元资本门槛

台湾金管会拟对非银行稳定币发行人设定新台币3亿元资本门槛

作者: LiveBitcoinNews·

要点速览

  • •台湾的非银行稳定币发行人须持有至少新台币3亿元实收资本、完成公开发售,并经营仅限于稳定币发行与赎回的专营业务。
  • •草案规定代币须与.new台湾元或单一外币一比一挂钩,储备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并至少覆盖全部流通代币。
  • •金管会拟依《洗钱防制法》将稳定币发行人指定为金融机构,使完整的金融机构AML规范全面适用。
  • •监管方案包含三项法规工具:新的《稳定币发行许可及管理条例》草案,以及对两项现行洗钱防制规范的修正。
  • •所有规则尚未生效,方案须经历40天意见征询期,并与《虚拟资产服务法》同步生效,该法的生效日期仍由行政院决定。
台湾金管会拟对非银行稳定币发行人设定新台币3亿元资本门槛

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会)于2026年11月3日宣布,已完成稳定币发行许可制度的监管草案,核心是对非银行发行人设定新台币3亿元的实收资本门槛。草案同时规定代币须与法币一比一挂钩、储备须按足额公允价值持有,并课以洗钱防制(AML)义务。草案正式公告后,将开放4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

该监管框架的思路十分明确:台北要问的不是谁能发行代币,而是谁有能力以资产负债实力、审计机制和冻结权限来支撑其挂钩承诺。

金管会草案要求什么

根据11月3日的新闻稿,金管会已备妥三项法规工具。第一项是《稳定币发行许可及管理条例》草案,另外两项则修正《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及银行的AML/CFT内部控制规范。草案经发布后,将依《行政程序法》刊登于金管会网站供公众发表意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分为三类。银行可以申请,金融控股公司或银行投资的公司亦可申请,金管会日后还可能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非银行发行人面临的门槛最为严格:须持有至少新台币3亿元实收资本(按1美元兑新台币32元汇率计算约940万美元)、完成公开发售,并经营仅限于稳定币发行与赎回的专营业务。

草案亦限制可发行的代币范围。代币须一比一追踪.new台湾元或单一外币,发行人须在受理申购与赎回交易前核实当事人身份。储备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须至少覆盖流通中的全部代币。发行人须委托会计师定期审计,建立内部控制、营业不中断程序及资讯安全系统,并在主管机关依法命令时迅速限制代币的移转或处分。此外,发行人须同时向金管会与中央银行申报财务与业务资料,并依规定的内容与频率进行公开揭露。

在洗钱防制方面,金管会计划依《洗钱防制法》第5条第1项第18款将稳定币发行人指定为金融机构,使完整的金融机构AML规范全面适用。这一定位将草案纳入台湾整体的加密货币监管体系,而非为代币单设的旁支。

资本门槛为何重要

草案反复叩问同一个问题:当一枚私人代币宣称其价值等于一单位货币时,是什么让这一承诺可信到足以获得执照?

资本本身并非挂钩的保障,储备才是。但新台币3亿元的实收资本门槛提高了非银行发行人的入场成本,公开发售义务与仅限发行的专营特许亦然。这些要求在储备检验开始之前,就已先行过滤掉空壳机构。公允价值储备规则随后将流通代币锁定于按市价计量的资产,而非一厢情愿的账面价值;会计师审计与央行申报则为此后储备是否持续充足加上第二道校验。

冻结与限制条款是另一重信号。获得执照的台湾发行人须在主管机关下令时迅速执行冻结——这更接近受监管的支付工具,而非无人能叫停的开放式不记名代币。

尚未成为正式法律

上述规则目前均未生效。《虚拟资产服务法》已于2026年7月22日公布,但生效日期仍待行政院定夺。金管会表示,稳定币监管方案将在征集意见后与该法同步生效,意见征询期为正式公告次日起40天。在此之前,资本门槛、挂钩限制与AML指定仍属草案政策,而非实际发照制度。

草案目前确定的是门槛的轮廓:非银行的潜在发行人需要新台币3亿元实收资本、单一货币挂钩、足额公允价值储备,以及金融机构级别的合规体系。挂钩承诺的问题一如既往——而台湾的答案,始于谁有资格作出这一承诺。

来源:Live Bitcoin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