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维持阻止美国邮政服务邮件投票规则的禁令
要点速览
- •最高法院以7比2维持针对美国邮政服务邮件选票规则的初步禁令。
- •这些规则要求信封设计获得USPS批准、在选举日前至少30天将选民录入联邦门户,并拒收不合规选票。
- •选举官员报告称相关要求与各州选民登记时间表冲突,且没有明确的信封批准期限,导致普遍混乱。
- •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持异议,而相关宪法诉讼仍在联邦地区法院审理。

美国最高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以7比2的表决结果,维持阻止美国邮政服务实施新规的初步禁令。这些规则对联邦选举中的邮件投票施加了前所未有的限制。随着诉讼继续进行,该裁决使禁令保持有效,并很可能阻止这些规则影响11月的中期选举。
州官员和投票权组织对这些规则提出质疑,认为美国邮政服务(USPS)作为行政机构,无权依据《美国宪法》单方面监管选举做法。最高法院在一份简短命令中表示,联邦政府“很可能无法在其挑战的实体问题上胜诉”。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持异议。由于案件仍在联邦地区法院审理,最高法院没有就宪法实体问题作出最终裁决。
争议如何开始
争议始于2026年3月,当时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签署了一项旨在确保“联邦选举完整性”的行政命令。该命令包括多项规定,其中要求USPS为联邦选举中使用的邮件投票和缺席投票选票及信封制定统一要求。
该命令还要求各州在选举日前60天向美国邮政服务提供所有符合邮件投票或缺席投票资格的选民名单。命令指示,如果邮寄选票不符合USPS的要求,或由不在州政府提供名单上的人员提交,USPS不得投递该选票,实际上等于取消该票。
随后,联邦法院立即受理了两起诉讼,一起由州官员提起,另一起由投票权组织提起。原告认为,总统无权单方面改变联邦选举的实施方式。他们表示,根据《美国宪法》的选举条款,监管联邦选举“时间、地点和方式”的权力属于各州,以及在选择采取行动时的国会。
这两起案件均由波士顿同一名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审理。法官支持原告,并发布禁令,禁止总统及相关联邦官员和机构(包括USPS)实施行政命令中涉及邮件投票和缺席投票的任何部分。该宪法条款详见选举条款。
州官员提起的诉讼最终进入最高法院。8月24日,大法官们以意识形态阵营划线的6比3结果支持特朗普政府。法院没有解决宪法问题,而是裁定各州未能证明确立诉讼资格所需的损害,因为USPS当时尚未实施该行政命令,因此尚未对各州造成影响。
与此同时,USPS开始制定执行该命令的规则和程序。投票权案件中的原告认为,这些步骤违反了其诉讼中仍然有效的禁令。然而,地区法院于8月26日根据最高法院在州政府案件中的裁决,撤销了这项禁令。同日,USPS正式公布了新的邮件选票规则。该机构关于联邦选举的规则发布于《联邦公报》。
新规则令选举官员陷入混乱
USPS规则包含三项核心规定。第一,各州必须按照USPS的规格设计选票信封,并将信封提交给美国邮政服务最终批准。第二,州和地方选举官员必须在联邦选举日前至少30天,将具备邮件投票或缺席投票资格的选民录入由USPS运营的电子门户。第三,USPS表示,任何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邮寄选票,或由未列入电子门户的人员提交的选票,“将不被接受”。
这些要求导致准备2026年中期选举的选举官员普遍感到困惑。规则没有明确规定USPS批准信封设计的期限。电子门户的30天期限也与各州的选民登记时间表发生冲突。所有州都允许人们在选举日前30天内的某个时间登记投票,许多州允许更晚登记。
官员们还需要在短时间内确定如何遵守这些新要求。一些州,包括北卡罗来纳州,已经向选民发放了邮件选票。与此同时,犹他州选举官员正考虑设立自己的分发中心,以绕过USPS规则。
规则生效后,两起原始诉讼中的原告重新提出宪法挑战,认为由于USPS已经实施这些要求,他们现在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9月4日,联邦地区法院发布新的初步禁令,暂停这些规则的实施和执行。法院实质上认定,USPS很可能侵入了国会和各州根据选举条款享有的权力。
9月6日,联邦政府请求最高法院暂缓执行这项初步禁令。政府辩称,USPS规则并未不当干预各州管理选举,而是“对某些与选举有关的邮件提出合理的准备要求”。
该申请引发了20份法庭之友陈述,其中大多数反对USPS。一份陈述由7名共和党籍首席选举官员签署,称这些规则缺乏可行性。最高法院于9月14日作出裁决,维持初步禁令;托马斯和阿利托持异议。法院表示政府“很可能无法在其挑战的实体问题上胜诉”,这表明绝大多数大法官认为USPS很可能超越了其宪法权限。
该裁决不会终结诉讼,也没有对各方主张作出最终认定。但在距离选举日不足两个月之际,初步禁令仍在最高法院支持下生效。从实际影响看,在案件继续由地区法院审理期间,这一裁决很可能决定USPS规则是否会影响11月的中期选举。等到诉讼结束时,美国可能已经开始展望2028年总统选举。
约翰·J·马丁是昆尼皮亚克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本文根据知识共享许可协议转载自《The Convers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