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027年加密货币税:交易者现在需要了解什么
要点速览
- •韩国将于2027年1月起对年度加密货币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征收22%的综合税,且不允许将净亏损结转至后续纳税年度。
- •加密货币免税门槛比已废除的金融投资所得税对股票收益适用的5000万韩元门槛低二十倍。
- •根据国税厅的规定,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被视为应税处置,意味着投资者在不将资产兑换为法币的情况下也可能产生税务负债。
- •现有税务软件和交易所报告系统无法为在去中心化平台、自托管钱包和跨链桥上进行交易的用户可靠计算准确的应纳税额。
- •2027年1月1日之前持有的资产采用步进基础,取原始购买价格或2026年12月31日官方市场价值中的较高者,在很大程度上使制度实施前的增值免于征税。

关键要点
年度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适用22%的综合税率,且亏损不能结转至以后年度。
已废除的股票税原本适用于5000万韩元以上的收益,是加密货币门槛的二十倍。
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属于应税处置,制造了软件市场尚未解决的记录保存难题。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具润哲于7月29日向国会财政经济规划委员会表示,税收正按计划推进,回应了议员们关于是否需要再次推迟的询问。
同一委员会当天将一项废除法案提交小组委员会审议。这两个事件中只有一个代表政府的立场。
根据现行法律,年度净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适用20%的国家所得税加2%的地方附加税,合计22%。按2026年7月下旬的汇率计算,该免税额约为1,750美元。
税率引起了最多关注。但该制度的另外三个特征对普通用户更为重要:亏损如何处理、免税额与股票不再缴纳的税款相比如何,以及是否有人能够准确计算其应纳税额。
亏损年度无法挽回任何损失
收益和亏损在单一纳税年度内可以互抵。跨年度则不能。
加密货币收入归入"其他收入"类别,而非资本利得,该分类不包含亏损结转。以亏损结束的年度只是一个没有应税收入的年度。
在波动性市场中,这种计算方式变得非常不利。以一位2027年亏损1000万韩元、2028年盈利1000万韩元的投资者为例,两年结束时其投资组合与起点完全相同。2027年的亏损消失了。2028年的收益在免税额之上被征税,在一个实际未获利的投资组合上产生约165万韩元的税单。
议员们在7月29日的会议上恰恰提出了这一问题,认为一个不能从后续年度扣除亏损的制度无法反映投资者的实际收入。他们还警告称,税收可能推动用户转向海外交易所、去中心化平台和点对点交易以避税。
具润哲的回答是,股票投资享受同等待遇,政府将先实施,如果制度证明需要改进再后续补充。
他还解释了该分类存在的原因。美国和英国在资本利得制度下对加密货币征税,而韩国将其视为其他收入,以22%的税率单独征税并设有基本扣除。具润哲表示,转向资本利得模式需要对整个资本市场进行全面审查,而不仅仅是虚拟资产。
这一理由站得住脚,但也回避了波动性问题。一个50%的年度回撤司空见惯的资产类别,比多元化的股票投资组合产生亏损年份的频率要高得多,因此同等待遇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低于股票税门槛二十倍
推动国内争论的对比涉及一项已不存在的税收。
韩国的金融投资所得税原本将对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年度收益超过5000万韩元的部分适用20%至25%的税率。2024年税制修订废除了该税,保留了现有的资本利得制度,国会于2024年12月通过了修正案——正是将加密货币税收推迟到2027年的同一会议期。
因此,散户股票投资者对国内上市股票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而加密货币投资者将在股票所逃脱的免税额二十分之一的门槛之上缴税。
经济财政部驳斥了不公平的说法,指出大股东、海外股票和非上市股票已经面临征税,因此对其他金融收入征税的同时豁免虚拟资产本身也会造成不一致。在分类方面,它认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虚拟资产视为无形资产,使杂项收入成为可行的类别,并且能够无法律歧义地涵盖质押和空投收益。
两种立场都有道理。5000万韩元与250万韩元之间的差距才是国内政治争论的真正焦点。
免税额覆盖的人群
250万韩元的扣除额保护了买入并持有的人。对于在波动年份积极交易的人,其保护作用较小。
一位净利1000万韩元的投资者需对750万韩元纳税,产生约165万韩元的应纳税额。在强劲的山寨币行情中,达到这一收益水平既不需要财富也不需要专业规模。
金融委员会统计,截至2025年底,具备交易功能的交易所账户达1113万个,下半年日均交易量为5.4万亿韩元。这些数字统计的是账户而非个人,反映的是参与的广度而非任何特定持仓的规模。
账户余额在此意义不大。该税针对的是年度已实现收益,因此通过多个头寸循环使用少量资金的交易者可能在12月底所剩无几的情况下就超过门槛,而通过不卖出,大型被动持有者可以无限期地保持在门槛之下。
兑换产生税收但不产生现金
税收不会等到提取韩元时才发生。
国税厅将虚拟资产之间的兑换纳入其收入计算。将BTC兑换为ETH、将山寨币转换为USDT,或在稳定币之间转移,每一次都实现了收益或亏损。
一位以2000万韩元购入BTC并在BTC价值2700万韩元时兑换为ETH的投资者,在那一刻实现了700万韩元的收益。如果ETH随后下跌,税收仍然存在,而从未有任何现金进入银行账户。
确定该数字需要原始购置成本、兑换确切时刻的韩元价值、交易和网络费用、涉及的账户或钱包,以及特定转账是处置还是在用户自己的地址之间的转移。
在一个国内交易所上的若干笔交易使这一过程简单明了。分散在中心化平台、自托管钱包、跨链桥和去中心化协议上的活动则不然。
合规基础设施尚不存在
这是该制度对其将要管辖的人群而言准备最不充分的部分。
成本基础遵循两种方法。通过注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交易的资产使用移动平均法计算。在这些平台之外持有的加密货币使用先进先出法,购置成本按虚拟资产地址计算。
考虑一下这对普通用户的要求:在韩国交易所购买USDT,提取到个人钱包,跨链桥接到另一条链,兑换为ETH,存入流动性池,数月后提取一组不同的资产。每一步都留下区块链记录。但这些记录中没有一个能识别哪些钱包属于同一纳税人,无法在每笔交易时刻将价值转换为韩元,也无法确定收据代币是否代表处置。
指南明确涵盖了出售、借贷和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在流动性池存款、封装代币、质押衍生品和跨链桥接方面则不够清晰,而当前大量活动正集中在这些领域。
实际后果值得直说:一个完全打算合规的韩国投资者可能无法提交准确的申报表。手动重建数千笔交易是不现实的,而商业税务软件在价格不流动、合约交互被错误分类或历史记录跨越多条链时会产生相互矛盾的数字。
这在系统中构建了一个意外逃税陷阱。两个活动完全相同的诚实用户可能因为工具不一致而提交不同的数字,而纳税人在两种情况下都要承担后果——要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少报,要么因为无法记录购置成本而多缴税。
交易所报告仅覆盖第一跳
注册交易所将向国税厅报送交易数据,涵盖在单一韩国平台上的普通现货交易。价格、费用和移动平均成本都存在于交易所已有的记录中。
可见性在提现地址处终止。金融委员会记录显示,2025年下半年有90万亿韩元从交易所转移到白名单海外实体和个人钱包,较前六个月增长14%。
转移到自托管不是出售。其后发生的情况可能不会在任何国内交易所记录中留下痕迹,而韩国居民的税务义务无论活动发生在何处都持续存在。
议员们在7月29日强调了这一点,认为税收应等到OECD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正式建立后再实施。CARF旨在每年在各国之间自动交换跨境虚拟资产交易数据,这将赋予国税厅目前缺乏的可见性。2027年启动意味着在相关机制到位之前就开始征税。
2027年之前的增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保护
在制度开始之前积累的增值大部分不受影响。
对于2027年1月1日之前持有的资产,购置成本为原始购买价格或2026年12月31日官方市场价值中的较高者。
以3000万韩元购买的BTC,在年末参考价值达到8000万韩元时,以8000万韩元的基础进入系统。之后以9000万韩元出售产生1000万韩元的应税收益,而非6000万韩元。
这使得12月31日成为一个值得仔细记录的日期,同时还需要保留原始购买成本的证据。
一月之前该做什么
废除法案仍在小组委员会中,而且这项税收此前已被推迟三次。但这两个事实都不能成为等待的理由,因为无论制度是启动、调整还是取消,准备工作都是相同的。
在记录仍可检索时从每个中心化交易所导出完整的历史记录
记录哪些自托管地址属于你
保留你自己账户之间转账的交易哈希
现在就记录购置成本和费用,而非以后重建
将普通转账与出售、兑换和借贷区分开来
记录2026年12月31日前后的持仓和参考价值
两个问题决定了最终走向。立法者是否会在一个足以影响选举的零售市场上强制执行低免税额税收,这是政治问题,答案将在一月之前到来。普通用户能否在没有专业帮助的情况下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这是操作问题,从现有证据来看答案是否定的。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法律或投资建议。韩国税收规则可能在实施前发生变化,个人情况各不相同。请在申报前咨询合格的韩国税务专业人士。
方法论:本分析使用了电子时报对7月29日财政经济规划委员会会议的报道、国税厅公布的虚拟资产收入指南、韩国政府2024年税制修订公告,以及金融委员会2025年下半年的市场调查数据。韩元兑美元汇率反映2026年7月下旬的汇率,将会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