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加密货币新加坡金管局提议设立稳定币牌照制度,要求100%储备且持有人不得获得利息

新加坡金管局提议设立稳定币牌照制度,要求100%储备且持有人不得获得利息

作者: Hokanews·

要点速览

  • MAS提议修订新加坡《支付服务法》,设立专门的稳定币发牌制度。
  • 该制度下的发行方须持有至少相当于流通稳定币价值100%的储备金,并满足规定的赎回期限。
  • 该提案将禁止发行方向受监管稳定币持有人支付利息或其他与持有挂钩的收益。
  • 只有在该制度下运营的发行方才能使用“MAS监管稳定币”这一称谓。
  • 新加坡的做法与欧盟MiCA制度及正在推进的美国联邦稳定币立法中的储备和赎回要求相一致。
新加坡金管局提议设立稳定币牌照制度,要求100%储备且持有人不得获得利息

新加坡的中央银行兼金融监管机构提议为稳定币发行方设立专门的牌照制度,要求代币维持至少100%的储备支持,并限制向持有人支付利息。

据@WuBlockchain发布的信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提议修订《支付服务法》,设立专门的稳定币发牌制度。只有在该拟议制度下运营的发行方,才可将其代币描述为“MAS监管稳定币”。该提案建立在MAS此前就稳定币监管开展的公开咨询工作之上,相关咨询已将储备支持和赎回纪律列为核心政策重点。

MAS设定储备与赎回要求

根据拟议的制度,稳定币发行方须持有至少相当于其流通代币价值100%的储备金。该要求旨在确保受该制度覆盖的稳定币拥有充分的支持,以履行赎回义务。

发行方还须满足规定的赎回期限,即有义务确保持有人能够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将其稳定币换回相应的基础资产。

拟议规则将与MAS《支付服务法》(新加坡支付服务的核心监管框架)下的其他牌照及监管要求并行适用。通过为受监管稳定币设立专门类别,监管机构旨在为在该国金融体系内运营的发行方确立更清晰的标准。

对全额储备支持和可靠赎回的强调,使新加坡与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的方向保持一致,例如同样对稳定币发行方施加储备和赎回要求的欧盟MiCA制度,以及联邦稳定币立法已在国会取得进展的美国。

稳定币持有人将无法获得利息

该提案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限制稳定币发行方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提供与持有代币挂钩的其他收益。

此举旨在将受监管稳定币与为持有人创造回报的产品区分开来。因此,发行方将需要围绕支付和结算功能来设计其产品,而非提供与持有代币直接挂钩的财务激励。该限制还将受监管稳定币与部分加密平台提供的计息代币产品区分开来——后者已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受到监管审查。

对更广泛的数字资产行业而言,新加坡的做法可能强化一种以储备质量、赎回可靠性和限制收益功能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该制度框架也可能为考虑采用基于稳定币的支付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更明确的参数。

下一步将是对拟议修正案进行审议,并制定最终的牌照要求,包括发行方在使用“MAS监管稳定币”这一称谓之前必须满足的具体标准。发行方如何应对无利息限制,以及其他监管机构是否采取类似限制,将是该制度框架定稿过程中值得关注的要点。

简而言之,新加坡提议设立一项稳定币牌照制度,要求100%储备、及时赎回,且受监管代币的持有人不得获得利息或其他收益。

来源:Hoka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