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证监会勒令冒用Cash-Express名义的Facebook页面停止放贷业务
要点速览
- •菲律宾SEC于10月9日对一个名为“Cash-Express Payday Loan”的Facebook页面运营者发出停止令,指其冒用Cash-Express Philippines Financing, Inc.身份从事未经授权的放贷活动。
- •该执法行动源于Cash-Express于9月2日提交的报告,该公司否认拥有、运营该Facebook页面或与其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 •SEC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页面运营者持有融资或放贷公司许可证书,或被登记为持牌公司旗下的在线放贷平台。该命令依据《1998年融资公司法》、《2007年放贷公司监管法》以及涵盖在线放贷平台的2026年第20号SEC备忘录通函。
- •SEC警告,未经授权的放贷可能使消费者面临财务损失和个人信息被滥用风险,包括被诱导支付费用以及被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账户凭证。

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对冒用Cash-Express Philippines Financing, Inc.名义从事未经授权放贷活动的Facebook页面运营者发出停止令(cease-and-desist order)。
在10月9日发布的命令中,SEC表示,该页面以“Cash-Express Payday Loan”名义运营,未经必要授权,使用该融资公司的名称、品牌和企业信息推广贷款相关服务。
这一执法行动源于Cash-Express于9月2日提交的报告,该公司在报告中否认拥有、运营该Facebook页面或与其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SEC表示,该页面的内容可能使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在与这家注册融资公司或其授权代表打交道。监管机构称,没有证据表明页面运营者已取得作为融资或放贷公司经营的许可证书,也未证明其为持牌金融机构的授权代理人或服务提供商。
“被申请人无权从事或声称从事融资或放贷活动,”SEC在命令中表示。
委员会还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该Facebook页面是根据持牌融资或放贷公司运营的正式登记在线放贷平台(OLP)。
SEC的命令依据是《第8556号共和国法案》,即《1998年融资公司法》,以及《第9474号共和国法案》,即《2007年放贷公司监管法》,这两部法律均要求融资和放贷公司取得必要的监管授权。SEC还援引了2026年第20号备忘录通函,该通函对融资和放贷公司设定了审慎、披露和市场行为要求,包括涵盖在线放贷平台的规则。
监管机构强调,通过社交媒体开展放贷活动并不能使运营者免于这些监管要求。
SEC还警告称,未经授权的放贷活动可能使消费者面临潜在财务损失,以及个人和财务信息相关风险。监管机构表示,消费者可能被诱导向未经证实权限的运营者支付所谓的办理费,或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账户凭证。
根据停止令,页面的运营者、管理员、代表及其他代表其行事的相关方必须停止在未获SEC授权的情况下发布广告、招揽、安排或促成放贷交易。他们还被禁止在与放贷活动相关的场合使用Cash-Express的公司名称、标识、品牌、注册信息或许可证书信息。
此前,SEC已于10月7日就该Facebook页面被指未经授权使用Cash-Express公司身份一事发布公众公告。
来源:BusinessWorld,Alexandria Grace C. Magno 报道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