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岛国敦促IMO将净零基金视为航运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核心要素
要点速览
- •六个太平洋岛国在提交文件中表示,IMO净零基金是旨在削减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中期措施的功能性要求。
- •拟议的净零框架将全球燃料标准与温室气体定价机制相结合,高排放船舶将向基金缴款。
- •太平洋国家建议在扣除行政成本后,将不少于51%的可用基金收入用于对发展中国家的公正公平转型支持。
- •该提交文件呼吁建立保障措施,包括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设定最低分配下限,以防止资金被不成比例地获取。
- •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时间表目标是2025年批准中期措施,预计2027年生效。

六个太平洋岛国已告知国际海事组织(IMO),拟议的净零基金是任何旨在削减航运温室气体(GHG)排放并确保公正公平转型的中期措施的"功能性要求"。
斐济、基里巴斯、瑙鲁、帕劳、图瓦卢和瓦努阿图于上个月向IMO提交了这一主张,为将于9月举行的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间会工作组第22次会议做准备。此次会议是IMO根据其修订后的2023年GHG战略推进中期措施采纳工作的一部分,该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前后实现国际航运净零排放。
这些国家表示,该基金是IMO净零框架(NZF)下中期措施的核心,应与GHG燃料强度指南以及零排放和近零排放燃料及技术指南同步制定。
"IMO净零框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缺少任何必要要素都无法运转,"该组织表示。
他们还将该基金描述为"确保转型不会让成员国掉队的唯一保障"。
"如果没有IMO净零基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和最不发达国家(LDCs),将被迫承担转型的全部成本,且无法保证获得所需的支持,"提交文件指出。
对于面临海平面上升生存威胁的太平洋岛国而言,航运脱碳的公平维度与它们正在经历的气候影响密不可分。
净零框架的结构
拟议的NZF将全球燃料标准与GHG定价机制相结合。超过设定排放阈值的船舶可能需要向IMO净零基金缴款。该基金随后将利用这些收入奖励低排放船舶,并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转型。该框架是IMO气候议程中最具争议的要素之一,因为成员国在收入如何征收和分配方面仍存在分歧。
建议将51%的基金收入用于公正公平转型
根据太平洋国家的提案,在扣除行政成本后,不少于51%的可用收入将分配给公正公平转型(JET)支持。
"在扣除行政成本后,不少于51%的可用收入应分配给JET支持,其余部分分配给ZNZ奖励,"提案指出。
剩余部分将用于奖励零排放和近零排放(ZNZ)GHG技术、燃料和能源。
该提案还呼吁建立保障机制,防止不成比例的资金份额被少数接受方或高能力申请者获取。这些保障措施将包括专门针对SIDS和LDCs的最低分配下限。
此外,太平洋国家还寻求为发展中国家的国内船队升级和港口基础设施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并为因转型而面临不成比例的更高运输成本的国家提供援助。9月工作组会议的成果将纳入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更广泛时间表,该时间表预计在2025年批准中期措施,2027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