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监理署根据GENIUS法案发布稳定币最终规则
要点速览
- •OCC周三敲定最终规则,落实GENIUS法案对支付型稳定币储备、赎回及相关托管活动的要求。
- •稳定币发行方必须持有价值至少等同于其流通稳定币的储备,并通常需在两个营业日内处理赎回请求。
- •相关要求适用于国民银行、联邦储蓄协会、联邦分支行及其子公司、具有联邦合格发行方资格的非银行机构,以及OCC拥有监管权的州合格发行方。
- •最终规则与2025年7月签署成为法律的GENIUS法案均将于2027年1月18日生效。
- •最终规则取消了此前关于某些关联方及第三方安排违反收益禁令的推定,同时保留禁止发行方向持有人支付利息的规定,以及OCC对规避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力。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周三敲定了关于支付型稳定币储备、赎回及相关托管活动的最终规则,在其监管范围内落实GENIUS法案——《美国稳定币创新引导与建立国家创新法案》。OCC是财政部下属的独立机构,负责国民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的注册与监管,正是该规则直接涵盖的机构类型的监管者。
根据最终规则,稳定币发行方必须持有价值至少等同于其流通稳定币的储备,且通常须在两个营业日内处理赎回请求。这两项要求构成了该框架的运营核心,规定了支付型稳定币的储备 backing 方式以及持有人赎回请求的处理时限。
根据该机构的公告,相关要求适用于国民银行、联邦储蓄协会、联邦分支行及其子公司,以及寻求或获得联邦合格发行方资格的非银行机构。规则还涵盖OCC拥有监管或执法权的州合格发行方;GENIUS法案规定了联邦和州两级层面的合格发行方资格。OCC在2026-50号公告中详细说明了该规则,全文以PDF形式发布。
该规则与GENIUS法案——2025年7月签署成为法律的联邦稳定币立法——均将于2027年1月18日生效,这意味着受监管实体在该日期之前不受新要求约束。
"我们正在为支付型稳定币创新提供清晰、实用的框架,在储备 backing、赎回和风险管理方面制定了强有力的标准,"货币监理官Jonathan Gould表示。
最终规则取消了此前的一项拟定推定,即某些涉及关联方或相关第三方的安排违反法律的收益禁令,因此此类安排将不再被默认推定为非法。规则保留了禁止发行方仅为持有人持有、使用或保留其稳定币而向其支付利息或收益的规定,且该机构表示保留对规避该禁令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力。
OCC表示,将另行公布其开始受理发行方申请和豁免请求的时间——企业将通过该程序寻求联邦合格发行方资格。OCC与财政部将在单独的规则制定中处理《银行保密法》、反洗钱及制裁相关要求,将这些合规细节留待未来的规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