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加密货币韩国国税厅裁定:即使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倒闭,账户仍须申报

韩国国税厅裁定:即使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倒闭,账户仍须申报

作者: Cryptopolitan·

要点速览

  • 韩国国税厅裁定,即使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破产、无法提币,其账户仍须依据外国金融账户申报制度进行申报。
  • 韩国居民及企业在国内任一月末的海外账户合计余额超过5亿韩元(约合35万美元)时必须申报,数字资产自2023申报周期起纳入该制度。
  • 自托管钱包不在申报制度范围内,因为它们并非在服务提供商处开立的账户。
  • 韩国人在2026申报周期共申报10.5万亿韩元的海外数字资产,较前一年下降5.4%。
  • 自2027年1月1日起,韩国计划对年度加密货币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征收合计22%的税率,但质押、空投及购置成本计算等问题仍未明确。
韩国国税厅裁定:即使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倒闭,账户仍须申报

韩国国税厅于8月28日裁定,在海外交易所持有加密货币的居民仍须依据该国的外国金融账户申报制度申报该账户。即使海外交易所倒闭、持有人无法交易或提币,该义务依然适用。此项裁定出台数月后,首尔将于2027年1月开始对加密货币收益征税——这一启动日期自该税种最初立法以来已被多次推迟。

即使交易所倒闭,持仓为何仍须申报?

这一裁定源于一位韩国居民提出的问题。该居民是一家于2022年11月破产的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债权人。据国税厅介绍,该居民在交易所倒闭前持有代币余额,之后加入了破产财产的分配程序,并开始通过国内的外币账户收到部分偿付。

该居民向税务机关询问,当账户陷入破产僵局、无法交易和提币时,依据韩国《国际税收调整法》第53条对外国金融账户的申报要求是否仍然适用。国税厅的回答是肯定的,并解释称,在外国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处开立的账户仍负有申报义务,且该义务不因运营商破产而消灭。

申报制度的具体要求

韩国居民及境内企业,在年内任一月末的海外金融账户合计余额超过5亿韩元(约合35万美元)时,必须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须列明外国机构、账户及余额。

自2023申报周期起,数字资产已纳入该制度。但自托管钱包不在其列,因为它并非在服务提供商处开立的账户。

新裁定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框架:交易所破产并不能免除账户的申报义务,即使持有人实际上已失去对资产的控制权。未申报可能面临按未申报余额百分比计算的罚款,因此正确申报的意义远不止于走流程。

冻结余额带来的估值难题

申报账户并不等同于就账户纳税。尽管如此,一些韩国人可能难以证明其海外交易所账户中的余额已经消失或无法动用,因为破产交易所的界面可能在破产财产已无法全额返还之后很久,仍显示客户的原始代币余额。在某些情况下,最终分配到的金额仅是原始余额的一小部分。

这一过程可能耗时数年。例如,FTX破产财产在客户失去资金使用权很久之后,才开始向债权人付款。

据税务机关数据,韩国人在2026申报周期中共申报了10.5万亿韩元的海外数字资产,较上年下降5.4%。

与2027年落地的22%税收相互独立

据Cryptopolitan报道,申报制度与计划中的加密货币利润税是两回事,后者尚未生效。自2027年1月1日起,韩国计划对年度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征收合计22%的税率——20%国税加2%地方税。

税务机关尚未说明将如何处理质押、空投,以及购置成本的计算方式。批评人士认为,通过行政通告来界定新的应税事件,与韩国“税收法定”原则相抵触。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对冻结在破产财产中的资产如何处理——最终如何解决,将随着2027年期限临近,塑造韩国加密货币持有人的合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