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厅设立专属加密货币与稳定币部门
要点速览
- •金融厅于8月7日成立了新的加密货币与稳定币部门,将监管职能整合至资产管理与保险监管局下的三个专门办公室。
- •日本将比特币、以太坊及其他103种代币重新归类为金融工具,使其受证券式监管,包括内幕交易限制和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 •未注册加密货币业务的处罚大幅加重,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及1000万日元罚款。
- •计划于2028年1月1日生效的税收改革拟将加密货币收益税率从最高55%降至20%,与传统证券税收待遇保持一致。
- •金融厅加强了对离岸加密货币平台的执法力度,Bitget紧随Bybit之后关闭日本业务。

日本金融厅(FSA)已成立专属的加密货币与稳定币部门,作为数字资产监管全面重组的一部分,下设三个专门办公室,分别负责监管加密货币交易所、促进金融创新以及制定数字支付政策。此举标志着自2017年Mt. Gox事件后日本开始实施交易所牌照制度以来,该国加密货币监管体系最重大的组织架构升级之一。
该新部门于8月7日成立,此前金融厅在8月5日已发布公告。此次重组是在立法修正案将比特币、以太坊及其他103种代币重新归类为日本法律下的金融工具之后进行的——这一转变将数字资产纳入了传统上仅适用于证券的监管框架。
金融厅设立三个专门加密货币办公室
新部门取代了此前负责加密货币监管的办公室级别架构。在之前的安排中,加密货币监管办公室和加密货币与区块链创新办公室隶属于综合政策局。
重组后的部门现隶属于资产管理与保险监管局,下设三个单位:加密货币监管办公室、创新促进办公室和数字支付规划办公室。
据金融厅表示,此次重组旨在应对金融数字化带来的新监管需求,并在金融科技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加强监管能力。加密货币监管办公室将负责监管加密货币交易所运营商,而其余两个办公室将专注于金融创新和数字支付政策制定。
这些变化与日本金融法规的全面改革相呼应,而其他G7经济体目前仍在制定或完善各自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
加密货币被重新归类为金融工具
日本修改了《金融商品交易法》,将加密资产重新归类为金融工具。此前,数字资产主要受《资金结算法》监管,该法将其主要视为支付手段而非投资产品。
修订后的框架引入了内幕交易限制和针对加密资产的额外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对未注册加密货币业务的处罚也大幅加重。未注册运营现在最高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罚款上限也从之前的300万日元提高至最高1000万日元。
立法修改还建立了一个框架,可能为东京证券交易所推出现货加密货币ETF铺平道路。财务大臣片山五月表示,她将推进ETF审批的审查工作。日本推出现货ETF的前景紧随美国和香港之后,可能通过传统经纪账户扩大机构投资者对加密货币投资的渠道。
税收和稳定币规则也面临变革
日本还在准备对加密货币税收制度进行改革,计划于2028年1月1日生效。拟议的系统将对加密货币收益征收20%的税率,并允许亏损结转。在现行规则下,加密货币利润可能面临高达55%的所得税率。拟议的税率将使加密货币税收与传统证券利润适用的税率保持一致,这一变化是行业参与者长期以来寻求的,旨在提升日本作为加密货币市场的竞争力。
在稳定币方面,三菱UFJ金融集团(MUFG)、瑞穗银行和三井住友银行正在参与稳定币试验。根据日本法律,只有获得许可的银行、资金转账服务商和信托公司才能发行与日元挂钩的稳定币。日本于2023年实现稳定币发行合法化,成为首批为该类工具建立全面法律框架的主要经济体之一。
金融厅还加强了对离岸加密货币平台的执法行动。Bitget宣布将在金融厅施压后逐步关闭其在日本的业务,此前Bybit已退出日本市场。这一执法行动表明,日本致力于确保所有服务于日本用户的平台都在其持牌监管范围内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