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过加密资产税务申报法规,2027年起实施
要点速览
- •香港立法会于11月4日通过一项加密资产税务申报法规,落实经合组织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
- •受规管的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须于2027年开始收集指定的交易数据,互惠的加密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于2028年启动。
- •法规同时修订香港的共同申报准则(CRS),更新规则于2028年生效,修订制度下的信息交换于2029年开始。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该法规支持国际税务透明,并增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及金融机构的信心。
- •税务局将发出指引并已成立专门团队,协助企业履行新的申报要求。

香港立法会于11月4日通过一项新的加密资产税务申报法规,落实经合组织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要求相关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自2027年开始收集交易数据。与伙伴税务管辖区的加密税务信息自动交换预计于2028年启动。
该措施详情载于香港政府的官方公告。法规同时修订香港的共同申报准则(CRS),更新规则将于2028年生效,修订制度下的信息交换则于2029年开始。
加密服务提供商面临新申报义务
该法规落实了经合组织制定的两项标准。第一项是CARF,经合组织于2023年在数字资产市场扩张之际发布该框架,用于加密资产交易税务信息的自动交换。
根据CARF,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须自2027年起收集框架指定的信息。香港税务局将自2028年起利用这些数据与伙伴税务管辖区开展年度交换。信息交换将以互惠方式进行,并须符合数据保密和安全要求。具体而言,香港受规管提供商收集的交易数据将通过年度自动交换(而非应要求交换)传送至伙伴管辖区的税务当局,同等信息亦会在相同的互惠安排下回流至香港。
更新的CRS规则于2028年生效
该法规同时更新香港的共同申报准则,该准则规范金融账户信息的年度交换。修订后的CRS于2028年生效,将涵盖范围扩展至数字金融产品,并加强申报及尽职审查要求。不过,更新标准下的信息交换要到2029年才开始,届时税务局将与合适的伙伴管辖区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这一时间安排意味着,在修订标准下的首次交换进行之前,扩展的尽职审查和申报义务将已生效整整一年。
香港自2018年起根据现行CRS与伙伴税务管辖区每年交换金融账户信息。政府表示,该制度有助税务当局侦查和打击逃税行为。新法规将这一既有的自动交换模式延伸至加密资产领域。
许正宇说明实施支持措施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该法规支持国际税务透明,并提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他表示,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地位,并补充说有关变动将增强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及金融机构的信心。在香港经营或投资数字资产的用户亦属于新制度的规管范围。
为协助企业作好准备,税务局将发出指引,并已成立专门团队提供技术支持,解答业界对新申报要求的疑问。鉴于法规订明2027年为数据收集的起始日期,即将发布的指引将是了解提供商如何履行新义务细节的关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