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在第21轮对俄制裁中禁止与14家加密货币平台交易
要点速览
- •欧盟第21轮制裁方案于2026年7月23日宣布,其中包括对14家特定加密货币平台的交易禁令。
- •该限制针对指定实体,而非对欧盟内部加密货币活动实施全面禁令。
- •在欧盟运营的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在法律上有义务识别被列名的平台、阻止相关交易并审查现有的交易对手风险敞口。
- •该法规已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赋予其超出自愿性风险指引的直接法律效力。
- •欧盟此前已对加密货币运营商连同100多家银行实施制裁,将数字资产中介机构纳入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执法框架。

欧洲联盟已扩大其制裁体系,禁止与14家加密货币平台进行交易,并将该措施纳入针对俄罗斯能源、金融服务和加密货币活动的第21轮制裁方案。
该决定增加了全联盟范围内交易所、服务提供商和用户的合规义务,同时也代表了欧盟在限制受制裁行为者可能利用的数字资产渠道方面迈出的又一步。
欧盟针对指定的加密货币平台
该措施作为欧盟第21轮制裁方案的一部分获得通过,欧盟理事会于2026年7月23日在一份官方声明中宣布了该方案:
作为该方案的一部分,欧盟引入了对14家加密货币平台的交易禁令。该限制是针对特定指定实体的定向交易禁令,并非对欧盟内部加密货币活动的全面禁止。
对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其他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而言,直接影响在于运营合规。企业必须识别被列名的平台、阻止与它们的交易,并审查任何对受限制条款所涵盖的交易对手的现有风险敞口。由于欧盟制裁通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来实施,相关义务不限于风险指引或自愿性去风险措施;受约束的企业必须调整其管控措施以反映被列名的实体。
对交易所和用户的合规影响
此类制裁措施要求服务提供商对交易对手进行筛查,并切断任何属于禁令范围内的交易对手。在欧盟运营的公司必须直接执行该限制,这可能涉及冻结或拒绝与被列名平台相关的交易。
跨境加密货币活动对此类规则尤为敏感,因为转账可能涉及多个中介机构。与受制裁平台交互的用户可能会发现交易被合规服务提供商阻止、拒绝或标记。
该措施遵循了对加密货币金融渠道加强审查的更广泛趋势。欧盟此前已对加密货币运营商连同100多家银行实施了制裁,表明数字资产中介机构正被纳入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执法范围。
加密货币执法的更广泛方针
通过在制裁方案中直接点名加密货币平台,欧盟正将其视为直接的执法目标,而非技术性附带问题。支撑该方案的法规已在联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赋予该措施直接法律效力:
对一组特定平台实施定向限制表明,监管机构正寻求对其认为高风险的交易网络实施更严格的管控。该方针还强化了金融监管与数字资产之间的政策联系,这一主题从欧盟到俄罗斯各司法管辖区都在推进加密货币市场规则正式化中可见一斑。
此举出台之际,围绕现有金融法对加密货币活动的适用范围持续存在争论,包括链上交易不属于既定监管框架之外的观点。对于服务欧盟用户的平台而言,实际结果是制裁合规现已直接适用于加密货币交易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