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宏观经济EPIRA实施25周年:评估更多电力、更少停电、更少补贴与更低电价

EPIRA实施25周年:评估更多电力、更少停电、更少补贴与更低电价

作者: Bworldonline·

要点速览

  • 菲律宾发电量从2001年的47 TWh增至2025年的129.3 TWh,增幅175%,超过同期泰国和台湾地区。
  • 燃油电厂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从2001年的21%降至2024年的0.5%,为所比较六国中降幅最大。
  • 2005年前后的私有化行动为政府带来9,600亿比索收入,其中5,230亿比索用于偿还国家电力公司债务本金。
  • 私有化水电站实现效率提升:Magat电站从360 MW增至380 MW,Ambuklao电站从75 MW扩建至112.5 MW。
  • 剔除辅助服务费、UCME和FIT-All等2001年后新增收费后,居民电价11.57比索/千瓦时低于经通胀调整的2001年水平12.40比索/千瓦时。
EPIRA实施25周年:评估更多电力、更少停电、更少补贴与更低电价

9月3日,我出席了能源部新书《EPIRA 25周年:菲律宾电力改革25年》的发布会。该书是为纪念2001年《电力工业改革法》(EPIRA,即RA 9136)而作,该法案今年已满25周年。EPIRA是在国有国家电力公司的财政危机背景下通过的,该法案要求将电力行业重组为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四个领域,同时推动国家电力公司资产私有化,并建立批发电力现货市场(WESM)。

新书内容由能源部副部长Rowena Guevarra主持讨论,她还主持了一场小组讨论,嘉宾包括能源部长Sharon Garin、能源监管委员会(ERC)主席Nino Juan、菲律宾独立电力市场运营公司(IEMOP)总裁Robin Descanzo、国家电气化管理署(NEA)署长Antonio Almeda,以及德国国际气候倡议(IKI)负责人Nicole Kranz,IKI为该书出版提供了支持。

那么,25年过去了,EPIRA是否改善了菲律宾的电力状况?为回答这一问题,我评估了五项指标和相关子问题:

1.) 发电量是否大幅增长?
2.) 是否从昂贵的石油转向了更便宜的非石油电力来源?
3.) 纳税人是否摆脱了国家电力公司(NPC)的财政失血?
4.) 发电资产私有化是否带来了效率提升?
5.) 目前电价是否低于EPIRA实施之前?

1. 发电量大幅增长:是。

菲律宾发电量大幅增长,从2001年的47太瓦时(TWh)增至2025年的129.3 TWh,24年间增长175%。这一增速超过了同期泰国的98%和台湾地区的53%,与马来西亚的178%相近(见表1)。这一增长反映了该时期人口和经济的扩张,期间菲律宾位列东南亚增长较快的经济体之一。

2. 从石油转向非石油来源:是。

燃油电厂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从2001年的21%降至2024年的仅0.5%,下降了20.4个百分点,是所比较的六个国家中降幅最大的(见表2)。

回顾历史背景:1985年,巴丹核电站未被允许运营,并于1986年被正式废止且未提供替代方案,当时石油占总发电量的50%。到1991年,石油在发电中的占比仍为50%,且全国每日停电。1992年,政府不得已与独立发电商(IPP)签订照付不议合同,而这些合同带来的却是更多燃油电厂。到1996年,停电虽有减少,但石油仍占总发电量的50%。

3. 减轻纳税人对NPC财政失血的负担:是。

在EPIRA实施之前,国家电力公司年年是菲律宾最大的预算赤字来源。其负债在2001年达到8,310亿比索,并于2003年在合同义务被全额确认后达到峰值1.2万亿比索。自2005年前后开始的一系列私有化行动,截至今年3月已为政府带来9,600亿比索收入。

具体来看:国家电力公司电厂私有化带来2,180亿比索;通过IPP管理人(IPPAs)机制进行的合同私有化带来4,490亿比索收入;输电特许权私有化带来2,600亿比索。

IPPAs机制转让的是承购权,即书中所解释的“接收电厂产出、向市场或双边安排调度电力、并按合同条款向开发商付款的权利和义务”。

输电资产本身并未私有化,仍由国家通过国家输电公司(Transco)持有。转让的是输电特许权——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NGCP)向电力部门资产与负债管理公司(PSALM)支付了2,230亿比索的预付特许费,另加未来需支付的370亿比索余额。NGCP还向Transco支付运营收入,供其日常运营使用。

私有化所得的大部分——截至去年3月已收取的8,970亿比索中的5,230亿比索——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债务的还本付息(本金摊还)。另有3,010亿比索用于支付利息或租赁义务,580亿比索用于提前偿还债务(见表3)。

4. 私有化发电资产的效率提升:是。

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其一,Magat水电站(HEPP)原装机容量为360兆瓦(MW),2007年私有化后达到380 MW。其二,Ambuklao水电站原容量为75 MW,扩建至112.5 MW,在不加高坝体的情况下增加了37.5 MW。两座电站均由SN Power(挪威)与Aboitiz Power合资的SNAP持有。挪威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水电生产国之一。

5. 电价低于EPIRA实施前:是。

直到2001年6月EPIRA颁布时,Meralco的平均居民电价为每千瓦时4.87比索。EPIRA实施后,自2001年8月起居民用户享受了规定的每千瓦时0.30比索的降价。在EPIRA框架下,电价被拆分细项,消费者可以在账单上看到发电、输电、配电、税费及其他收费等各项成本构成。

按当前价格计算,2001年的每千瓦时4.87比索相当于12.40比索。今年2月,即伊朗战争爆发前,Meralco的居民电价为每千瓦时13.17比索。但当前价格包含2001年乃至其后十年内都不存在的收费项目——例如输电费中约每千瓦时1比索的辅助服务(AS)费、每千瓦时0.27比索的传教式电气化普遍收费(UCME),以及每千瓦时0.21比索的上网电价补贴附加费(FIT-All,该费用自去年8月起上调至0.34比索)。

仅剔除上述项目(1比索AS费 + 0.12比索AS费增值税 + 0.27比索UCME + 0.21比索FIT-All = 1.60比索),居民用户实际只需支付每千瓦时11.57比索(13.17比索减去1.60比索)——低于2001年经通胀调整后的12.40比索。

结论

纵观EPIRA的25年:电力是否更多、停电是否更少、补贴是否更少、价格是否更低?答案是肯定的——毫无疑问。EPIRA无需大修。需要大修的是2008年《可再生能源法》(RA 9513),该法中许多条款偏向可再生能源,并助长了该行业的裙带资本主义。关注菲律宾电力政策下一阶段的读者,将关注国会和ERC如何处理针对RA 9513的修正案提案、不断上升的FIT-All及辅助服务费的实施情况,以及目标供电扩建能否在未来几年兑现。

菲律宾真正应追求的能源转型不是走向可再生能源,而是从能源贫困迈向能源充裕。菲律宾应设定目标,将电力供应从2025年的129 TWh提高到2030年的170 TWh——即每年增加8 TWh,而目前为每年5 TWh——并进一步到2035年达到220 TWh,即自2030年起每年增加10 TWh。

国家应建设更多燃煤和燃气电厂,例如已获批并落实的Atimonan燃煤电厂项目——位于奎松省的一座1,200兆瓦超临界电厂。同时还应尽快发展核电站,以确保电力供应持续大幅增长——这是迈向菲律宾能源充裕的一步。

Bienvenido S. Oplas, Jr.是Bienvenido S. Oplas, Jr. Research Consultancy Services及Minimal Government Thinkers的主席,也是Tholos基金会的国际研究员。

邮箱:minimalgovernmen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