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稳定币法规草案拟将赎回费上限设为1%并禁止收益
要点速览
- •加拿大稳定币法规草案拟将持有人兑换回法定货币的赎回费上限设为1
- •发行人将被禁止就稳定币持有支付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息或收益,但返现等基于交易的奖励仍被允许。
- •该框架要求发行人在加拿大银行注册,并以参考货币维持至少一比一的储备支持,且合格资产限于活期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等狭义资产。
- •赎回请求不设最低金额,且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罚款对非常严重违规最高可达1000万加元。
- •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随2026年10月24日的发布而开启,政府目标是在2027年秋季实施最终规则。

加拿大已发布稳定币法规草案,拟将赎回费上限设为赎回金额的1%,并禁止发行人向持有人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稳定币是一种旨在相对于参考资产(通常为法定货币)保持固定价值的数字代币,主要用作交换和结算媒介而非投资工具。该提案于2026年10月24日刊登在《加拿大宪报》第一部分,表明渥太华有意将稳定币视为支付工具而非投资产品,并在任何规则生效前开启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窗口。
拟议规则涵盖的内容
加拿大财政部根据《稳定币法》框架发布了《稳定币条例》提案,作为其下属规则。该框架要求发行人在加拿大银行(该国中央银行)注册,并以参考货币维持至少一比一的储备支持。在《加拿大宪报》第一部分刊登是联邦部门提交法规草案供公众审视的正式机制;最终版本通常只在意见征求期结束并审阅提交意见后才会发布。这些措施属于咨询性草案,并非已生效的规则;业内人士和公众可在10月24日发布之日起60天内提交意见。
赎回,实际而言,是指持有人将稳定币兑换为代币所参照的基础法定价值(如加元)。根据草案,发行人须受理赎回请求且不得设置任何最低赎回金额,使小额零售持有人和机构均可使用该机制。
更广泛的框架还涉及储备构成、合格托管人、治理、投诉处理和报告。拟议的行政罚款对严重违规最高可达1,000,000加元,对非常严重违规最高可达10,000,000加元,为监管机构在规则最终确定后提供有力的执行工具。与此同时,美国针对稳定币发行人的银行式身份验证要求也在同步推进,表明西方各国在稳定币消费者保护方面正趋向监管趋同。
1%赎回费上限的运作方式
根据草案,当持有人将稳定币兑换回法定货币时,发行人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1%。该上限限制的是最高成本,而非完全取消费用;发行人仍可收取低于该门槛的费用。
举例来说,持有人赎回价值10,000加元的加元稳定币,根据拟议上限,支付的费用不会超过100加元。对于较小的金额,该上限将带来目前不受监管的市场中不存在的成本可预测性。发行人还须公开披露费用,并在任何费用上调生效前至少七天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进一步一层消费者保护。
从发行人角度来看,费用上限可能限制来自大额机构赎回的收入。发行人可能需要通过储备收益管理来弥补,尽管下文讨论的收益禁令大幅收窄了这一途径。行业团体已在相关程序中提出类似的运营成本担忧;美国金融科技理事会(American Fintech Council)就稳定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规则提交的意见,同样对规定过于细化的框架提出异议。
赎回还须在请求提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样不设最低金额。该期限与传统银行的结算惯例一致,并赋予持有人获得资金的可依法执行的权利。批评者可能认为,链上赎回可以更快结算,因此三天期限是一个保守的下限,而非技术上的必要安排。
规则为何禁止稳定币收益
草案明确禁止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授予或支付与持有稳定币挂钩的任何利息或收益。此处的收益是指持有人仅因长期持有代币而获得的任何回报或奖励,包括通过第三方平台将收入转回持有人的间接安排。
该禁令在基于持有的回报与基于活动的奖励之间划出了明确界线。与持有无关的基于交易的奖励在提案下仍然被允许,即奖励用户消费或转账稳定币的计划不会自动违反规则。这一区别对产品设计意义重大:与支付活动挂钩的返现功能可能得以保留,而根据余额规模复利计算的储蓄利率功能则不行。
该禁令反映了监管机构的观点:计息稳定币开始类似于吸收存款或证券产品,而这两类产品在加拿大均须遵守单独的许可和投资者保护义务。监管机构似乎倾向于将合规稳定币归类为狭义的支付工具,将其保留在明确的监管范围内。这一框架与支付行业日益将稳定币定位为商业基础设施而非收益生成资产的做法相一致。
对于已在运营收益产品的发行人而言,该提案带来了产品设计难题。据Decrypt报道,目前在推广稳定币储蓄利率的平台须在最终规则生效(预计为2027年秋季)前重构相关产品。60天的咨询期是业界就该禁令范围提出异议或寻求澄清的主要窗口,尤其是在传统金融中可能缺乏明确对应形式的间接收益安排方面。
储备要求与时间表
根据拟议规则,储备资产必须以参考货币计价,且在每个营业日结束时其市值须等于或超过未偿稳定币金额。合格资产包括活期存款、剩余期限三个月或以内的政府债券、合格的一日反向回购以及合格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份狭窄的清单阻止发行人将储备部署于更高收益的工具,从而即使在后续草案中放宽禁令,也限制了向持有人传导收益的经济动机。
咨询期约于2026年10月24日后的60天结束,如果规则在未作重大修订的情况下推进,政府的目标是在2027年秋季实施。在加拿大运营的发行人、托管服务商和分销平台将需要在该目标日期之前充分评估其现有产品结构是否与拟议框架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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