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拟规定稳定币赎回规则:不设最低限额、费用上限1%
要点速览
- •加拿大的规则草案正接受为期60天的咨询,计划于2027年秋季生效,将允许稳定币持有人按面值直接向发行方赎回任意金额,费用上限为1%。
- •发行方通常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赎回,仅在储备资产市场流动性不足、无法满足全部请求时才可设定每日限额。
- •储备须至少与未偿稳定币价值相当,资产须为活期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符合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及某些隔夜回购协议等,并与发行方及托管机构债权人的索偿相隔离。
- •Circle于10月15日更新的现行USDC条款将直接赎回限定为持有Circle Mint账户及经核实关联银行账户的机构——若加拿大规则适用于该代币,这一安排将难以为继。
- •USDC是否属于规则范围尚无定论,因为加拿大银行行长可对已受实质相似的省级或外国制度约束的发行方授予豁免。

加拿大发布了拟议法规,将允许稳定币持有人直接向发行方赎回代币,金额不设下限,费用上限为赎回价值的1%。赎回条款界定了持有人实际获得稳定币所锚定面值的条件,而该提案正是直接针对这一渠道。该提案于10月24日发布,为《稳定币法》补充了操作细节,该法案已于3月26日获得御准,但其关键条款尚未生效。这份刊载于《加拿大宪报》的草案正接受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政府计划让其于2027年秋季生效。
拟议规则将要求什么
根据规定,发行方通常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赎回。政府表示,这一时间窗口为储备证券的结算和处理流程留出了时间。余额过少将不再是拒绝合规赎回请求的有效理由,这意味着持有人可赎回任意金额——使小额持有人在发行方直接赎回窗口与大额持有人处于同等地位。
赎回须按平价,即面值,以稳定币所锚定的货币支付。对USDC而言,即美元,因此希望获得加元的加拿大持有人需另行安排兑换。
1%的费用是上限,而非固定费率。发行方在增设或上调费用前,须至少提前七天在其网站发布公告。
仅在一种情形下允许设定每日赎回限额:即当储备资产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发行方无法满足全部请求时。在此类限额实施期间,1%的费用上限仍然适用。
储备须至少等于未偿稳定币的价值。合格资产包括活期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符合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某些隔夜回购协议。储备须与发行方及托管机构债权人的索偿相隔离,且发行方不得将其代币宣称为受保银行存款。
与Circle现行条款的比较
Circle针对欧洲经济区以外持有人的USDC条款已于10月15日更新,规定直接赎回须以持有状态良好的Circle Mint账户为前提。Circle Mint面向机构和注册分销商,不包括将服务用于个人用途的个人,并要求身份与制裁核查。
获批机构还须关联一个以其自身名义开设的经核实银行账户。没有此类账户,持有人便无法将代币发送至Circle并请求银行付款。如果加拿大的规则适用于USDC,直接赎回将不能再以持有此类账户为条件。
USDC是否会被纳入加拿大规则之下仍不明确。该法涵盖其稳定币面向加拿大买家的国内外发行方,依据是买家的居住地或经营地。加拿大银行行长也可在省级或外国规则实质相似的情况下授予豁免。此次咨询、未来的注册决定以及任何豁免裁定,将决定规则于2027年秋季生效时,赎回保障能惠及哪些发行方和持有人。
在规则生效之日起30天内提出申请的现有发行方,可在其注册结果确定前继续发行,但这一宽限不会暂停其赎回义务。